第104章 富得流油,神鬼辟易(1 / 2)

进化过程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几分钟便结束。

进化后的荒狼王,通体乌黑如墨,闪烁着幽冷的金属光泽。

毛发长而浓密,层层叠叠,仿佛披着一件厚重的黑色斗篷,给人一种威严又神秘的感觉。

身形魁梧健硕,全身肌肉线条清晰流畅,每一寸肌肤都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

眼神也变得深邃而锐利,仿佛能洞察猎物的每一个细微的颤动,透着一种冷静而嗜血的光芒。

真实之眼开启。

:荒狼(蓝)

:灵级(下品)

:95000斤

:88000斤

:290公里

:9小时

:嗜血狂暴(入门)

:卓越

依旧是灵级下品血脉,但综合属性却上升了一个台阶,最关键的是,还领悟了一门血脉神通,这才是此次进化中最大的造化。

“嗷!!”

正在这时,荒狼王仰天长啸一声,好似在向天地宣告它的到来。

砰!

“行了,别嚎了。”

刘烨一巴掌打断了荒狼王的嚎叫。

“嗷呜!”

荒狼王低下头,委屈巴巴地呜咽了两声。

在刘烨面前,它不敢有半点造次。

一方面是御兽丹自带的臣服属性,另一方面则是刘烨身上的气息太过吓人。

龙血层次的气血,带来的可不仅仅是战力上的提升,同时还会伴随一股独属于龙族的威压,也就是俗称的血脉压制。

“你就暂时待在这,记得管理好自己的小弟。”刘烨吩咐了几句,随即离开领地空间。

当然,像药园和神血磨盘这种存在时间加速的区域,刘烨都设置了禁制,它们无法靠近。

找到尚未跑远的牦牛群,宰了十头丢给领地中的狼群当食物,剩下的则全部打晕丢进领地圈养起来。

搞定这些,刘烨骑着龙裔继续朝着荒原深处奔去。

一个小时后,刘烨总算发现了第一座蛮族营地。

看规模,应该是一个中型部落。

没有犹豫,直接开杀。

……

这是一支五千人规模的部落,拥有5名换血境武者,最强的达到了7次换血。

放在中型部落中,算是第一梯队的存在。

但在刘烨面前,依旧不堪一击,不到一个小时的功夫,便被杀得溃不成军。

噗嗤!

将黑龙戟从最后一名换血境蛮将体内拔出,刘烨瞅了一眼成就进度。

:86588/100000

:87/100

除此之外,经过这场战斗,战纹也开始朝着全身骨骼蔓延过去。

虽然对战斗力影响不大,但刘烨能明显感觉到体内的枷锁松动了几分,显然肉身潜力正在持续变强。

“果然可行。”

刘烨内心振奋,照这个趋势下去,可能用不着战体大成,便能破开神血境的桎梏。

没有耽搁,刘烨迅速打扫战场。

首先是那些蛮族尸体,一股脑全丢给神血磨盘。

这可都是纯纯的生命能量,岂能浪费。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