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杰洛特觉得不对劲的地方在于为什么在路上随便遇上的一对赶驴车送货的农夫父女,竟然就能知道蓝恩的名头。
杰洛特是在大陆上闯荡了几十年的猎魔人老手,而且跟寻常猎魔人还有一点不同。
——他有个朋友,一个作为远近闻名的诗人、歌手的朋友。
丹德里恩经常跟他一起冒险,深入参与猎魔人的委托,还有日常生活。
甚至在他们俩的关系已经能被称为‘挚友’时,他还见证了杰洛特曲折离奇的爱情。
丹德里恩的才情,让他将这些所见所闻都编成了诗歌与话剧剧本。
通过这些东西的传播,杰洛特拥有了远超寻常猎魔人的名声和知名度。
虽然这些故事加起来都还没有蓝恩在一场战争中的表现来的震撼,但是杰洛特在这个世界、这个时代,毫无疑问是当过名人的。
名气还不小的那种。
所以他才能察觉到其中的不对劲。
“说起来你可能还不信。”
蓝恩朝杰洛特歪头说着。
两個猎魔人接着在大路上走着,没有着急加快脚步,有点看顾着前面那两人牵着一头驴的父女的意思。
“我曾经跟一个高等吸血鬼交了朋友。”
“你在跟我开玩笑?是我想的那种高等吸血鬼?”
“别一惊一乍的,杰洛特。雷吉斯性格很好的,还是个禁血派的吸血鬼,就算是你见了他,也会觉得他是个体面的绅士,呃就是身上的香菜味儿太浓了点。”
老猎魔人嘴角微微抽搐,显然从没想过一个高等吸血鬼,维瑟米尔在教导他时让他遇上了就毫不犹豫转身逃跑的怪物,在蓝恩这儿最深刻的印象是满身香菜味儿?
“不,说回正题。当时我看出他的伪装,还是因为他对我的故事张嘴就来。在当时,我可还没干出什么大事呢。没你有名。”
“这么说”杰洛特满脸不信,朝着前面路上牵着驴行走的父女俩扬扬下巴。“你觉得他们也是高等吸血鬼?”
“不,当然不是。但是他们俩一眼就认出我也根本不正常。”
蓝恩的兜帽左右摇了摇。
他做的事情影响了整个南北格局,十几万人的生死。这确实是无可比拟的影响力。
这种事即使放在故乡世界,他的名字也必然可以在全球热搜头条上霸榜几年,甚至进入教科书。
但.这里是魔幻中世纪。
跟故乡世界的信息时代不同。
信息时代,病毒式传播的信息会让一个人在顷刻间成为名人,走在路上都被认出来。
但就算是这种人,也得是过亿级别粉丝量才能享有的待遇。
只有几百万粉丝的人以平常的姿态走在路上,基本没人会多看一眼,更别说认出来。
而在这魔幻中世纪,虽然蓝恩干过的事情惊世骇俗,每个消息灵通的吟游诗人都指着这些故事赚钱。
可受限于传播速度与传播方式,蓝恩不觉得自己在野外的路上随便遇上一户农夫都能被认出来。
被自己的体型吓到还差不多。
毕竟寻常农户,一辈子能碰见几次吟游诗人都说不定呢。
“当然,这不是说他们有问题。只是.”
蓝恩没有把话说完,但杰洛特明白了他的意思。
‘听众’没问题,那就是‘说书的人’有问题。
“你的事传播得太快,也太广了。”
杰洛特略显沙哑的声音担心的说着。
之前还没什么实感,毕竟他一路上都在目标明确的赶路,接着去艾瑞图萨干活挣钱。
可是现在路上管件闲事,却让他们实际的感觉到了蓝恩现在的名头有多大。
“可是有名气,不是好事喵?”
一直坐在蓝恩前面的绒布球抬起头,猫猫水汪汪的大眼睛里闪烁着疑惑不解的神情。
蓝恩笑着拍了拍小猫的头。
“有名当然是好事,但是有名到这种程度呵。”
名声是值得人一生追求的好东西,它能让人感到自我实现的快乐和满足,在心理上的慰藉与激励无与伦比。
几乎每一个脱离了为基本生活需求而苦恼的人,都会在某一时刻开始追求这种东西。
这东西当然是极好的。
可是当一个人习惯了围绕着自己的名声,已然把这种飘飘欲仙的环境当成了常态,接下来.要是这些名声没了呢?
戒毒的痛苦也不过如此了。
或者说,这些被烘托起来的名声,就像是‘麻药粉’。
谁掌握了‘麻药粉’,就有可能掌握那些对麻药粉上瘾的人。
名声可以是好东西,但也可以是一条上好的‘狗链子’。
栓住那些已经离不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