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七章 秦枫!应天知府!(2 / 2)

遇到事儿,人家的父母官,真敢上啊!

好家伙!

直接动手抓了同级的六合知县!

面对当朝宰相,也丝毫不怂!

头顶大诰,到皇帝跟前告状,几句话说得铿锵有力,连皇帝都哑口无言……

嘘!

这个话,还是不要大声说,别给秦大人招灾了!

总之,这么好的秦大人,从今往后,是咱们应天府共有的了!

……

除夕过后,便是洪武五年了。

“嗯,洪武五年,1372年。”

秦枫在应天府府衙内,目光沉静,口中喃喃自语。

来到七百年前,已经两年半了。

本以为去年年底,正面对上了那位大名鼎鼎的胡惟庸,自己回老家的日子已经到了,本着雁过留声的思路,秦枫没有选择退避,而是拉开架势跟这位当朝宰相刚了一场。

万万没想到,竟然赢了……

看来,自己来到的这个平行时空,对于记忆中历史的修改,绝不只是一两处。

而且秦枫有一种感觉,这些跟记忆中不同的改变,好像还越来越多了。

也就是说,很快自己凭借先知能够拥有的优势,就会变得越来越小,无法给自己提供更多的帮助。

比如,现在升官了,以弱冠之龄,就成为正四品的应天知府,下辖八县,共七十三万人口,全都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这份职责之大,令秦枫丝毫不敢轻忽。

四舍五入,那可就是百万之众啊!

近百万人,会因为自己的一条政令,安居乐业,或是流离失所。

先前做淳化知县的时候,全县六万多人,牵涉的事务之多,细节之复杂,曾经就让秦枫一度头疼。

好在经过两年多的经营打理,淳化县从上到下焕然一新,不论是政务还是民生,都可以说是井井有条。

现在……归自己管的人口,一下子就多了十倍不止!

光靠自己的话,还不得活活累死?

在明朝做知府,要是按照一般的说法,相当于秦枫那个时代的市委书记。

但实际上……

因为七百年前的分工远没有那么细致,所以秦枫这个应天知府,要操心的事务,远比一个直辖市的市委书记还多了数倍。

政务、财政、公共设施、审判案件、治安管理、驻军、调度防务、文教、科举、水利、农业、救灾、迁徙、公共福利……

光是这些份内的职责,就足以让任何自诩能力超群的官员,头大如斗。

更何况……在官场上还有数之不尽的潜规则,如何相处上级,如何驾驭下属……

唔,今天是大年初一。

按照习俗,算算时间,他们也该到了吧?

秦枫抬起头,目光掠向府衙之外。

洪武五年,大年初一,初雪,银装素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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