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股底下的羊毛捆在这深秋里,散着难闻的腥膻气味,晋军的很多将领和士兵们都感觉有些不适应,但阿术却很享受这种感觉。
即便是已经在晋军之中呆了这么多年了,即便是逐渐已经开始以汉人自居,现在又以晋人自居,但他依旧本能的享受在草原之中的感觉。
“这次算是开张大吉了。”阿术满意地看着远处那些成群的牛羊马匹,但还是心不甘地对追随而来的众将抱怨:“不过还是太少了,马匹的缴获也不多,就百多匹,我这次就是想将拉我们大车的牲口毛驴,都换成马匹,这能加快我们大军的行进度,不但能扫荡所有我们侦查到的部族,还能躲开未来敌人对我们的追击。也就说,我们打胜利的时候,要追的上,打败仗了的时候,我们要逃的掉。”
阿术没有隐瞒后面的那句听着让军心士气可能沮丧的论断。
在草原之上,速度是极其重要的。只要你速度够快,不管是胜仗败仗,都可以游刃有余。
作为一名草原出身的将领,坚决拼死的战斗是大家心存的概念,但打不过就跑,这也绝对不是丢人的事情。以草原的残酷,如果不正确的看待打不过就跑的理念,那相互打的早就不剩多少人了。
而他们这一次撞上了这个部落,只不过是草原上最小的那种部落,物资也极其有限,对于两万大军的他们来说远远不够。
晋军这次出征,虽然要自己解决后勤,但出发的时候肯定不可能一丝粮草都不带,除了粮草之外,更多的还是要携带足够的装备。
到了草原之上,这些东西可没法帮他们补充。尤其是弓箭,必须要备足了。汉武帝时期,李陵兵马手中如果当时每人能够多带上几只弓箭的话,很可能最后就是另一个结局了。
这些物资都是用大车押运的,阿术的想法就是将压车的毛驴骡子换成真正优良的战马,最大提高他们的行军速度。
只要战马够多,将士们有了替换的马匹,移动速度自然可以上去。甚至多余的战马,关键时候还能宰了当食物,虽然这一点极其的奢侈。但如果到了迫不得已的时候,再奢侈也得做。
“我军的力量终究还是比不得元蒙!”一名将领感叹一声道。
晋军不怕元蒙,但问题那是整个晋军,而他们这一支人马算上后面窦宪的中军也才两万人而已,就算再将并州和河州的人算上,也才六万人。
六万的骑兵,放到天下,绝对是一股举足轻重的力量。只是,却依旧不可能和整个元蒙相比。
就算是现在元蒙有半数兵力都用在了西边,他们也不可能凭六万人马就干翻了元蒙,晋军上上下下的将领还没有这么异想天开。
他们这一次出兵的目的本身就不是为了打败元蒙,而是拖累对方。
“我们的搜索队到了哪里了。”阿术一边抬起一块已经烤好的羊肉,一边开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