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鸟会所。
一名身穿素白衣衫,黑发披肩,容貌晶莹堪比白玉的男子缓步从阴影中走出,看着一脸复杂的俊秀少年:
“玉秀,你还在犹豫什么呢?不是一切都说好了吗?”
“这...话虽如此说。”俊秀少年目露不忍地说道:“我们这样做了,守义会出大事的。”
他看着远处,弓着腰,收拾盘碟的王守义。
想起上次生病,是这个傻子,毫不厌烦地大半夜背着他找药馆;想起以前没饭吃,是这个傻子把存的残羹剩饭拿出来分食;想起每夜每夜,两人躺在床上,谈论梦想,交流工作经验.....
事到临头,回忆那么多,使得李玉秀有些于心不忍。
“能出什么大事?”男子不屑地笑了笑,回答:
“大抵便是不在此处干了而已,再说,这不正好?你自己算算,这几个月收入比之前落了多少?
再说,就像你说的,王守义他性情坚韧,为人善良,本就不适合干我们这行,迟早要被害,与其被他人欺凌,还不如我们将其送走,
或许离开这大染缸,他的际遇将更好。”
李玉秀没有说话,只是低着头,不时朝远处看去。
“你还在犹豫什么?你这是在为他好知道吗?他这样的人,适合在武馆,拜个正规师傅,好好练武,实现心中的梦,
而不是在这肮脏的地儿,笑着陪那些单论年龄,都够做我们奶奶的女人吃饭喝酒,甚至是上榻!”
容貌比女人还漂亮,儒雅俊秀的男子见眼前的人儿犹犹豫豫,不由声音大了几分,低喝道。
“大不了,你每月给他些钱,作为补偿就是,玉秀,想想你家里生病的老母,还有两个马上就要入学的妹妹,难道你想她们像你我一样,长大进青楼,进勾栏,出卖颜色,做个娼妓?”
这句话说完,原本默不作声的男子瞬间脸色一变,眼中神色变换,攥了攥拳头,没有说话,只是蹲下身子,将王守义的制服取出。
动作熟练得将其整理抚平,最后拿出一瓶蓝绿色的药水,轻轻喷洒。
喷上药水香薰后,制服散发着淡淡的,与青薄草极为相似的香味。
很是好闻。
从拿出制服,到抚平衣物,再到喷洒药水,总共只用了六七息。
将一切做完,赵玉秀像是松了口气,就要将衣服重新装回袋子。
明俊沉默了少许,突然伸出手将衣服按住,低声道:“再加点料。”
赵玉秀怔了怔,没有动静,只是同样按住衣服。
“你不做,我来做,就当没看见,一切与你无关。”儒雅男子眼睛眯了眯,轻声道。
说罢便从怀里摸出一个拇指大小的粉色小瓶,正准备倒上时,却被一只手按住。
“这样不好,用劣质药水就够了。”赵玉秀目光还在粉色小瓶上,低声哀求道。
别人或许不知道那是什么玩意,但混迹会所多年的他怎会不知?
其名春莺醉,药如其名,乃是春药,无色无味,药效强劲,还有壮阳,加时,坚挺奇效,价格非凡。
只不过在白鸟会所,他们这样的男侍私自使用,乃是大忌!
“你怕什么?这副好心肠,到现在了还装给谁看?你以为他知道你做的这些,会感激你吗?”明俊皱着眉,
“你让开,还是那句话,做事多想想你的家人!”
赵玉秀沉默了两秒,痛苦地闭上眼。
儒雅男子冷笑一声,也不知道在自嘲还是笑眼前之人,一把将其手扒开,抖了几滴粉色药水于衣服上,见药水渗入衣物,这才满意地点点头。
“好了,你装上吧。”
说罢便准备离开。
赵玉秀看了眼对方,突然低声哀求道:“明俊,别说是我做的,行吗?算我求你了。”
“呵呵,你放心。”儒雅男子笑了笑,犹如夏日迎风而开的娇荷般好看。
赵玉秀如蒙大赦般点点头,开始迅速收拾衣服。
半盏茶的功夫后,远处奢华的雅间,经理探出头来,在招手。
赵玉秀会意,上前叫人。
不多时,一脸阳光笑容的王守义穿上制服,两手合十,再三感谢,火速走进雅间。
.........
另一边,驷马坊住所。
屋外,星光闪烁,明月其间。
屋内,温度奇高,异香萦绕。
林末赤裸着上身,盘膝坐在密室里。
自泰淮渡口回来后,他便继续开始修行。
远处香炉里,已经燃烧殆尽的无念檀香只剩灰白色香灰。
这玩意确实是好东西,有它和没它,修炼罗汉体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不知是厚积薄发,还是今日心情畅快的原因,今夜的修行极为顺畅。
他睁开眼,站起身。
忽然发现,原本古铜色偏黄的身体,竟然隐隐开始泛白,而不断有干裂的皮肤翘起,随手一搓,便是一手的皮屑,露出底下白嫩的肌肤。
林末默然。
唤出淡蓝色的天赋珠面板:
【罗汉体:小成(50%)】
他又摸了摸自己的脑袋。
原本光秃秃的脑勺,如今已经有扎手的针刺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