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决定,说干就干。
夏明月先是去找寻了两身半新不旧的粗布衣裳,又重新给自己与陆启言梳了一个十分寻常的发髻。
她的只拿了寻常简陋的木簪子当作发饰,陆启言的发髻则是以方巾包起,做手无缚鸡之力的童生打扮。
二人改头换面,已是有了那么几分模样,但站在一起时,通身的气质却是有些难以掩盖。
思索片刻后,庄翠寻来了一些颜色发暗的脂粉,各自给夏明月和陆启言擦拭了一些,让原本皮肤白净的二人瞬间多了许多经受岁月侵蚀的沧桑感。
陆启言对着铜镜看了看,刻意在站的时候微微佝偻身子,脖子前倾,被生活重担压弯了脊梁骨的形象顿时凸显了出来。
而夏明月也不介意扮丑,在脸颊和下巴处点了好几个大小合适的黑痣,甚至往牙上刷了些许黄豆粉。
待夫妻两个人完全收拾停当,站在众人面前时,活脱脱农家夫妇的形象,让其他人顿时一惊,接着眼前一亮。
这模样,他们一眼看过去都要迟疑一会儿,其他人更是不会怀疑两个人的身份。
再配上旁边破旧的牛车,零七八碎的家什,没有丝毫违和感!
而在旁边转来转去,看了半天的乌金,最终是“汪汪”叫了两声,跳到了牛车上头,端端正正地和一口破旧不堪的箱子端坐在一处。
搬家投靠亲戚什么的,带上它,才最像!再者说了,抓坏人什么的,没它乌金能行么?
说什么也不能让显眼包一个人抢了所有的功劳……
陆启言瞧见乌金擅自做主要一同前往,眉头微蹙,夏明月却是伸手摸了摸乌金的脑袋,“乌金跟着去也好,关键时刻能起大作用。”
狗的嗅觉灵敏,在这种事上比人要机敏许多,且乌金聪慧,战斗力又强,绝对能够派大用场。
“汪汪汪!”乌金扬起了下巴,甚至将尾巴甩了又甩。
没错,它是能干的狗狗!
行吧,娘子高兴就好。
陆启言将没有叹出口的气咽了下去,再次和何顺子确认了他收购活羊的村子所处位置,甩了手中的鞭子,赶着牛车出了门。
一路缓缓而行,出了城门之后,一路往南而去。
牛车赶得十分平稳,甚至比马车还要舒适许多。
初秋的天,日头虽然大,但清风和煦,又带了丝丝凉意,迎面吹来,让人觉得舒适无比。
一时之间,夏明月竟有了她是与陆启言出门郊游的错觉,忍不住嘴角微微翘起。
看城外道路两边绿树成荫,看田间地头各种庄稼即将成熟,看鸟雀在空中叽叽喳喳。
看赶车时陆启言正朝向她的半张侧脸。
这张脸,即便此时刻意涂黑扮丑,却仍旧是棱角分明,甚是好看……
她果然是个看脸的货。
夏明月心中微微叹息,自觉这是一个极大的缺点,却是不动声色地往陆启言这边坐了一坐,挨得更紧了一些。
不过自家夫君的脸,随便看!
陆启言察觉到夏明月的小动作,嘴角忍不住翘起,更往夏明月的旁边略微挪动了一些。
一旁的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