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朝歌十四岁后,那想求娶她的人是数不胜数,但其实大部分人都跟她没有接触过,毕竟她也很少社交。
别的富户都得各种宴请拉近关系,而她天天宅在农庄。
偶尔才外出一趟。
因此大家更多的只是听说了她的传言,跟她一点儿不熟。
然而她的事迹还是挺出名的。
都说她赚了不少。
毕竟洗漱用品卖得这么广,顺着小舅舅的商队往外卖。
全国都卖遍了。
其他地方她的货物价格还能翻几番,确实很畅销。
因此这么一位能耐的姑娘家,还是有不少人惦记着,觉得她能持家,又不爱抛头露面,肯定是好孩子。
大多数都是找上冯氏这边,然而冯氏推掉一大堆,主要她自己都看不过眼,怎么可能给慕朝歌安排?
再者小外甥女说不着急。
冯氏也就不着急。
她今年也才十四,可以慢慢相看,不成亲也行。
“这些人个,这般蠢笨无能的孩子,也敢求娶咱们朝歌?”
冯氏看着账本连连摇头。
一个个还说让慕朝歌去当家做主,说是一进门就是当家主母。
还夸她肯定能管住他们的儿。
又或是说家里的产业也等着慕朝歌进门后交给她打理。
冯氏听了都没给好脸色,当场就说不合适,自家小外甥女是什么教书先生不成?还是什么谋士?
怎么嫁到他们家后,又是要教育他们的花心的儿,又是要帮他们打理家业,出谋划策?极其离谱。
“再说了,咱们朝歌一个月挣的可比这些人一年的净收入还要多。”
冯氏看不上一个,觉得这样好的外甥女,那得配极其优秀的人家才行,而且还是夫妇和睦,互相尊敬。
当家做主很累。
无论交给谁来都辛苦,所以夫妇俩应该共同承担。
而不是直接把担子压在谁身上。
冯氏性格干脆又飒爽,要不然也不能独自男扮女装在外行走江湖多年,她的想法绝对和内宅妇人不同。
陆行州看见一些孩子的条件是有些心动,但也是觉得这么都差一点儿,是不错,但不是最好的。
他也觉得自家小外甥女值得天底下最好的男儿。
“不着急,既然如此咱们就慢慢来,我再接着打听打听。”
陆行州如此笑着说。
自家外甥女容貌不差,又漂亮又机灵,性格也好。
自然会找个极其好的人家。
冯氏就提醒他,可不许胡乱定下来,“我看朝歌是个有主意的,万事都得她自己拿主意才行。”
陆行州就说:“放心,我还能不知道她这孩子的性子?”
冯氏这才安心。
慕朝歌这边也烦呀,估计到了这个年纪了,一出门不是碰到一堆故作偶遇的家伙,就是在那边显摆的人。
最开始她是没觉得哪里不对劲的,直到出门后,会碰上有人吟诗作对,还有打扮的异常精致地跟她问路。
上次偶遇一个假模假样英雄救美的,一个白瘦少年单挑三个流氓,结果梁大哥刚拔出刀来,吓得他坐在地上,哪里还有打流氓的威风,一眼假。
慕朝歌尴尬得不行,觉得对方可以找块墙一头撞死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