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马平捞偏门,但他脑子活泛,聪明,不然他也不会一心想着加入民兵队了,有这层皮在,很多事,他方便很多,可惜,马国庆不同意。
马国庆他确实惹不起,人家是正儿八经的民兵队长,在公社挂了号的,受到公社和大队上共同指挥,那是可以入党的。
即便干架,他也不是对手,别看他现在咋咋呼呼的,可他要是说对付马国庆,他身边这二十来人,肯站出来帮忙的,有五个就谢天谢地了。
而马国庆当了半辈子民兵队长,手底下的心腹和属下可不少,所以他毫无胜算。
“对付不了马国庆,还拿外村的小子没办法?敢踹老子?老子让你付出代价。”
马平恶狠狠的自言自语,为了不引起怀疑,几人继续围坐在一起,继续下棋,只是所有人都心不在焉,没有刚刚那么活泼了。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话说苏宇一路狂奔,来到了哪里了呢?他来了放生小黑豹的地方了,他从空间取出黑豹,拿来一个上衣,沾染上黑豹的血。
也不顾这样穿上是否难受,直接套在身上,然后大摇大摆往他睡觉的那棵大树方向走去。
果不其然,空气里残留的血腥味,尤其是黑豹的血,惹来了之前那帮狼群的注意。
很明显,这帮畜生没有放弃,还在附近继续寻找他的位置。
开玩笑,狼可是最记仇的动物之一,苏宇杀死人家百十头狼,人家能不恨的牙根痒痒?
要知道,狼群基本上都是同宗同源的,霸王项羽为何至死不肯过江?因为给他垫后的都是他的亲族,是他叔,是他堂哥,是他二大爷,他怎么好意思一个人逃了?他逃了见到亲族的妇人们,怎么回答?人家跟他要老公,要丈夫和儿子,他给的起吗?
所以唯有拼死一战,而狼群同样是同宗同族的,要知道,一个狼群里,无论多大规模,只有头狼有交配权。
这就是说,整个狼群都是兄弟姐妹,这种关系,眼看着你杀死他们的兄弟,姐妹,它们不报复,那才有鬼了。
所以苏宇很快就被狼群发现了,他没有开枪,反而是跳上了树,他在等狼群聚集。
“嗷吼……。”
狼吼声在树下不断响起,狼群也是越聚越多,时间不久就有了一百多头,可还有源源不断的狼在聚集过来。
这群狗东西像是叠罗汉一样,背踩背的要上来,咬死苏宇。
那目光,那眼神,看的苏宇都心肝发颤,虽然已经经历过一次了,可这次明显狼群比上次还多。
“奇怪,这群狼崽子,似乎毛色有些不同啊?难道狼还懂得借兵?”
不同区域的狼,也会在毛发上看出差距,比如体重,比如毛发的光滑程度。
吃的好,自然是体重更重毛发自然柔顺许多,反倒是比较狼狈的独狼,那肯定是瘦骨嶙峋。
虽然说狼的进食属于决定地位高低,有胖有瘦很正常,可差距不会太大,太离谱,因为合力抓猎物,狼多自然会寻找大的目标进行猎杀,即便最后吃东西,也不至于饿的跟猴似的。
可这帮狼分为两个派系,彼此之间虽然站在一起,但明显不是一伙的。
“难不成,成精了?黑豹抢了它们的机缘?它们才如此愤怒?”
不过管他呢,这都小三百头狼了,不能继续等了,真等到五百头,估计马家湾加三水湾带的子弹都不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