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导约定的签约地点在公司。
温绵玉准时赶到,敲门进入办公室的时候,发现昨晚一起吃饭的制片人王信也在。
王信见她进来,并没有起身,眸光满是上位者的威压,深深扫了她一眼后便低头翻看手中的合同。
林导倒是一如既往的热情,起身招呼,“小苏来了啊,快过来坐。”
温绵玉走过去坐下,伸手接过林导递来的合同。
“这是法务昨天就拟好的,你好好看看吧,片酬财务那边已经准备好了,签约后就会打到你卡上。”林导道。
温绵玉一边应声,一边翻开合同,先扫了眼片酬。
三十万。
和前世动辄几千万的片酬肯定没法比,但对一个新人演员来说,也算是正常价格。
拍文艺片就是这样,投资和商业大片比不了,像林导这样的大导,更会把投资用在拍摄上,陆从絮那样的咖位,片酬都不一定能过千万。
所以陆从絮为什么会答应拍这部电影呢?
温绵玉突然意识到这个问题。
以陆从絮如今的地位,根本不需要拍这种文艺片提升逼格或是证明什么,他是能扛住票房的大明星,票房扑街对他商业介值反而会有影响,何必要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呢?
是为了爷爷吗?
总不会是为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