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9章 没事儿(1 / 2)

重返1977 镶黄旗 8718 字 10个月前

有关这件“自囚于牢笼”事件的具体的细节,之所以洪钧会知道得这么清楚。

全来自于日后,这个名叫吴大可的插班生,主动对他坦白。

那时他们已经是知无不言的朋友了。

也同样是因此,洪钧才清清楚楚知道了这小子的底子。

知道了他原本情况其实跟丁玲差不多。

小学学习成绩固然不错,却于关键考试失利了一分,按说应该是无缘进入“时达附中”的。

可偏偏夏日伏天是“收人”的季节。

阎王爷非得这时候,把市教育局的某位干部七十三岁的丈母娘给“收”了。

而这小子的爹,又正好在“八宝山”干火化工。

别的权力没有,专有殡葬死者的权力。

火葬的时间、仪式的安排、炉子的清理,都得由他点头才行。

就这样,借助了死人的关系,动用了活人的权力。

吴大可才终于得以跨过这一分的天堑,荣幸的进入到这块大学苗子的培育田。

只不过,由于这事儿实在是不光彩,一点都没法端上台面。

他人是来了,可中学三年中,一直都心虚得很。

而且正因为父亲从事殡葬业不大光鲜,甚至让大多数人忌讳、厌弃。

从小也没少让他横遭白眼。

别的孩子一见他就喊“火葬场的来了,快跑”之类的情况,已经极大的影响了他的性格。

所以,这样的他到了班里,很快就呈现出颇具自卑感一面。

多么难听的话,多么不公平的事儿他也能忍。

就比如说吧,班里的体育科代表刘勇,就挺老早看出了吴大可好欺负。

为了从他身上找点便宜,竟故意借走了他的英雄钢笔不还了。

而在吴大可催要的时候,还朝他晃晃拳头,然后就得意洋洋把他的钢笔插在胸口显摆。

结果这吴大可就怂了,不但再没敢开口要过钢笔。

今后对刘勇还老陪笑脸,很有点奴颜婢膝的样子。

以至于让吴大可反倒成了班里众所周知的软蛋,还被人起了个“没事儿”的外号。

所以他这窝囊劲儿,一开始让洪钧相当反感,看都懒得看他一眼。

可世上的事儿还就是这么绝。

偏偏全班所有同学,唯有洪钧是自己一个人坐在最后一排的。

那老师不把吴大可安排给他做同桌怎么可能呢?

这么一来,完全是命中注定,不论他愿意不愿意。

打吴大可来到这个班的第一天起,他就必须得天天面对这小子了。

不过话说回来了,也正是因为这样有了被动的接触机会。

洪衍武很快发现吴大可身上也有让他喜欢的地方了。

比如说看课外书这件事吧。

班里的很少有人,愿意把时间花在这上面。

这帮尖子生,都懂得“合理”利用时间,知道应该把精力更多的投入在课本上才是正科儿。

况且还是刚入校的初一学生嘛,和小学生也差不离儿。

即使有人看,无非也就是什么《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宝葫芦的秘密》还有《童话大王》而已。

太幼稚了,口味也相对单一。

但洪钧有一堂植物课上却意外的发现。

吴大可的书包里露出了一本黑色封皮的外国——《教父》。

于是俩人因为这本,第一次有了可以在课堂上窃窃私语的共同话题。

而当天,吴大可还很大方的把书借给了洪钧,让他先睹为快。

那么作为公平回报,洪钧就在第二天给吴大可带来了一本《假如明天来临》。

俩人由此建立了初步的书友关系。

从此换书看,交流读书体会就成了常事儿。

再后来没几天,洪钧又因为一次语文课上吴大可帮他说话,发现这小子也并不是全然的废物。

不但有仗义的时候,而且还具有相当的口才,挺有点诡辩的本事。

这就更为俩人之间增进了友谊的基础。

这事儿又是怎么回事啊?

敢情起因是一篇作文《一件好事》。

相信所有的人恐怕都写过这样的命题作文。

像捡钱包、做家务、帮妈妈洗洗涮涮、扶老奶奶或残疾人过马路,几乎是每次写这个题材,都一定会发生的好事儿。

恐怕也正因此,大家都会觉得这题材俗得不能再俗了,很难写出新意。

而这次洪钧班里四十三人,也依然是老套路,光捡钱包的就有二十多个。

其中有一打人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还都是公园门口捡的。

好像周末除了去公园就没地方可去了,他们能做的好事也就是捡捡钱包了。

最逗的是一个人居然写自己被钱包绊个跟头。

好像自己轻若鸿毛,好像天下的人都是睁眼瞎一样。

不过唯一的偶然性却发生在洪钧身上。

这小子出乎所有人预料,成了班里独有创意的人。

他模仿着《水浒传》、参考了金大师的《飞狐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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