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章 30、出港(1 / 2)

我的1979 争斤论两花花帽 4001 字 11个月前

沈道如毕业以后,为了穿戴假发这样的大律师的行头,脑子一抽,选择了做大状,是英联邦法律体系的执业律师,但是诉讼大律师则往往集中在某个专业领域,不适合新手去做。

基本没人愿意请这样的新手律师。

而且按照香港的法律原则,大律师不受当事人直接雇用,而是当事人委托律所,再由律所将诉讼案交给大律师。

所以法学院毕业后第一年就需要跟师傅,免费学徒,有一年的考核期,这一年中无任何收入,反倒要分摊缴纳律师事务所昂贵的租金。

许多人都梦想着做大状,毕竟成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有不菲的收入,但是家底不厚选择做大状,就是自不量力了。

沈道如就属于这种不自量力的典型。

弄成现在这幅扑街样子,没收入,又有大开支。

节流是没办法了,只得想办法开源。

沈道如现在是真的着急了,马上又要到交租的日子了。听说一个内地人要请律师,立马火急火燎的过来了。

做法律咨询他可以,可是搞离岸注册、财务审计,这不是他的专长啊。他害怕李和突然说不要他了,那他所有的努力都要前功尽弃。

李和懒得再耽误时间,直接问道,”那如果我交给你办,你能找到班里离岸公司的专业人士吗?”。

沈道如重重的点点头,“我有个朋友就在做这个,我可以把它介绍过来”。

李和说,“我全部交给你办,我把办理的要求告诉你。你全程帮我办理好。没有问题吧?“。

“没有问题,没有问题”。

“那你算下多少费用?”。

沈道如,算了半天没有结果,因为他不知道财务公司那边的报价。

遇到这么墨迹的律师,李和也是无语,直接拿出一万港币,甩在桌面上,“你先办吧,多退少补”。

遇到这么爽气的客户,沈道如自然是高兴不已,“李先生,你放心,我一定办好”。

“我的要求很简单,就是注册三家离岸公司,然后用离岸公司的名义注册一家香港投资公司,实现相互交叉控股”,见沈道如在拿笔记录,李和又停顿了一下,“还有一点,你们需要对我的身份进行保密,如果有一点泄露出去”。

“我知道,我知道,我会遵守保密原则的”,这个条件对沈道如不是事。

“你也知道,街道巷尾的烂仔很多,很多嗑药上瘾,我塞个一千块,他们可是什么事都愿意做”。

李和的威胁味道很重,起码现在没实力的时候他不得不躲在幕后。

虽然也有可能他的身份根本瞒不了多久,但是只能能瞒多久就瞒多久,他要确保投资者信息的不透明性。

当然为了更加安全,他会后面再接着找不同的财务代理人注册不同的离岸公司,狡兔三窟,壳子多了也是好事。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