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尸检结果与推测(2 / 2)

薛志成摇摇头,回道:“凶手开膛的手法确实比较专业,他是掀开被害人的上衣然后划开被害人的腹部,创口相对笔直,没有手抖的迹象。”

“但凶手应该没有从事医学方面的工作。”

赵正植问道:“您是怎么看出来的?”

薛志成道:“凶手剖开被害人的腹部后,似乎就是冲着被害人的脾脏去的,但他一开始应该找错了目标,扯了一下被害人的胆囊。”

说完,他走到档案柜前拿出一叠照片,递给黄景木三人后指着尸体的腹部道:“胆囊是位于右肋骨下肝脏后方的梨形囊袋构造,而脾脏则位于左侧肋骨下,通过尸检,我们发现被害人的胆囊被人扯了出来,而开膛后,胆囊和脾脏一般都不会直接暴露在视线中,很明显凶手一开始找错了目标。”

赵正植继续问道:“那被害人的脾脏”

薛志成回道:“经过检验,被害人的脾脏是在他死后才被取走的,根据脾脏与其他脏器相连处的伤口判断,是被外力暴力扯断的。”

“凶手不知是出于紧张还是兴奋过度,他先是从右侧扒开肝脏找出了被害人的胆囊,结果发现自己找错了,随后又找到被害人的脾脏并扯断,我们由此推断,凶手所拥有的医学常识并不符合医学工作者的要求,所以他不会从事医学方面的工作。”

黄景木看了眼手里的照片,随后递给赵正植,对着薛志成问道:“那,有没有可能是野兽”

薛志成摇摇头,说道:“几乎没有可能,脾脏的位置黄检察官您应该有了解,若是野兽根本不会只叼走他的脾脏,其他例如胃部与肠道才是野兽喜欢的。”

黄景木继续问道:“那么他在生前有没有过注射和嗑药的痕迹呢?”

“没有。”

薛志成道:“我们详细检查了被害人的身体,并没有发现注射的针孔,但血液的毒理报告还没有出来。”

“我们也提取了他的胃内容物,经过检验大部分都是正常的,但毒理”

“我明白了。”

黄景木点点头,看来毒理报告是最拖延时间的,于是他继续问道:“薛法医,被害人的随身物品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呢?”

薛志成回道:“我们在经过尸检后判断死者的死亡时间大约是凌晨的1点至2点之间,详细时间大约是1点4分至2点左右,被害人的衣物和腹部以及部分脏器粘有黄色尘土,根据检验,与现场的尘土吻合,以此断定发现尸体的现场为第一现场,也是死者的死亡现场。”

“那现场的脚印”

薛志成苦笑道:“被害人的脚印在现场很清晰,但另一人的却不太好判断,他应该是穿了鞋套或者其他保护类用品。”

“但可以断定的是现场确实有两个人的脚印,而根据脚印分布情况,可以断定除了被害人的,另一批就是凶手的。”

“我们根据现场脚印的尺码,大致推断凶手是一名成年男性,他鞋子的真实尺码应该是26-27之间,再根据脚印的深度,他的体重应该在75-8kg,身高暂时无法估算,不过应该在17-18之间。”

半岛鞋子的尺码是用毫米数来表示,26-27对应的欧洲标准尺码在41-43码。

黄景木再次点头,问道:“可以根据脚印模拟出案发现场两人的站位,以及当时两人的动作吗?”

“这个可以,现场脚印的分布还是比较清晰的。”

薛志成道:“但这需要经验丰富的警察来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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