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的天刚热起来,连阳光都开始变得刺眼。
李明让在庭院里站了快两个小时,尽管只穿了一件短袖,可身上已经出了一层薄汗。
“明让。”管家林叔走来,拍了拍他的肩问,“你这边忙活得怎么样了?”
李明让背对林叔而站,二十不到的人比林叔高了近一个脑袋,他停下手里的大剪刀,转过头去,露出一张冷峻的脸。
李明让的眉峰较高、眼窝深邃,五官好看却具有攻击性,好在他常年衣着朴素,遮掩不住的学生气中和了长相上的锐利,只是他性格沉默,看谁都是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面模样。
因此在李家生活这么多年,也就林叔和他关系不错。
“差不多了。”李明让手上带着粗麻做的白色手套,只能抬起手臂抹了抹下巴上汇成珠的汗水,他把大剪刀放到脚边,语气平静地问道,“还有什么活儿吗?”
李家佣人不多,外面的活儿几乎被他包圆了。
林叔笑:“不是什么活儿,你收拾一下,去里面看看小蕴他们有没有需要的。”
说着,林叔的脸往右偏了偏。
李明让扭头朝林叔暗示的方向看了一眼,隔着一面擦得干净透亮的落地窗,他看到了坐在客厅沙发上的几个男女,他们坐姿各异,正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距离落地窗最近的沙发上斜靠着一个英俊的年轻男人,今天的他脱下了常穿的西装西裤,只穿了一件薄且宽松的灰色毛衣,两条被浅白色直筒牛仔裤包裹的长腿交叠着,看着慵懒又随意的样子。
他就是李家唯一的少爷,李蕴。
此时的李蕴不知在想些什么,单手支着下巴,目光的焦点明显不在那些人身上,安静得有些格格不入了。
李明让收回视线,说了声好。
说收拾其实就是回去换一身干净没汗且稍微能看的衣服,但李明让一年到头能穿的衣服没几件,翻找了一会儿,翻出一套三年前买的秋装。
这是他最新最体面的一套,他爸买的。
当时他爸还在。
李明让垂眸看着没穿过几次的白色卫衣,面无表情,眸底的光明明灭灭,最后全部归于沉寂。
他把衣裤放到床上,光着上半身出门接了一盆凉水,站在小屋外被树木包围的空地上,拿毛巾简单擦了擦身上的汗。
等进别墅时,那些人还在聊天。
“要我说,萧致就是被那个人灌了迷魂汤,连自己姓甚名谁都不知道了,以前放我们鸽子不说,现在李蕴回来了,他连个面都不露。”一个玩着手机的人说。
“我看他今天不会来了。”有人接话,“话说回来,那个人一脸穷酸相,矮不说,腿比胳膊还细,跟竹节虫似的,也不知道萧致看上他哪里了。”
那人放下手机,嘲讽地笑:“你也不看看那个人什么出身,有口饭吃到长大就不错了。”
“他……”接话的人正要开口,却在余光里扫到了李明让的存在,他连忙收声,转头对李明让扬起一抹灿烂的笑容,招手喊道,“弟弟,过来。”
其他人狂翻白眼。
徐珣在他们之中年纪最大,却是性格最为轻浮的一个,他喜欢同性,尤其喜欢弟弟款的高大男生,已经包了两个不说,每次来李蕴家里,盯李蕴家佣人的眼神就像狼盯肉一样,今天估计是忍不住了,才在李蕴的默许下让管家把人叫了进来。
但所有人都知道,徐珣睡到李蕴家佣人是早晚的事,很少有人抵御得了徐珣的死缠烂打加上糖衣炮弹,何况徐珣确实长得不赖。
听说这个佣人还在念高中?
大家心中所想全写在脸上,看向李明让的眼神难免微妙。
李明让恍若未觉,表情不变地走到卫莉莉坐着的沙发旁边:“徐先生。”
徐珣下巴微抬:“茶水没了,帮我们倒一下呗。”
“好。”李明让走到茶几前,单膝跪地,端起茶壶认真地为每个茶杯添水。
客厅里一时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倒茶的李明让身上,李明让的气质很矛盾,他像一块坚硬的石头,阴冷、沉默且刀枪不入,但又明显是个学生,眉眼间的稚嫩尚未散去,和市侩、圆滑的社会人毫不沾边。
更像一块未经打磨和雕琢的石头。
徐珣感觉有些口干,视线放肆地在李明让背后游走。
从肩背到腰身。
再到臀部。
他发现这个佣人年纪虽小,但身材不一定比他睡过的男人差,可能是经常干体力活的缘故,即便穿着卫衣,也能隐隐感受到手臂肌肉隆起的幅度。
他就喜欢这种的。
年轻的、有力的、让他招架不住的。
思绪正在翩飞,却被一道突然响起的声音打断:“他什么出身?”
是李蕴在问。
徐珣愣了一下才跟上李蕴的节奏,转头看到李蕴坐直了身体,那双漂亮的黑眸正一瞬不瞬地盯着自己,顿时嗤笑一声:“好像父母都是农民,靠着亲戚家和村委会的资助才有钱上学,而且他爸在他上大学的时候就死了。”
顿了顿,云淡风轻地说,“癌症,没钱治。”
李明让动作微僵,缓慢地将茶壶放回原处。
李蕴也没说话了,但皱着眉头,明显心情不好。
李明让等了片刻,见这些人没有让他离开的意思,便起身退到沙发后面,一动不动,真成了一块沉默的石头。
不过在没人注意的角落,他的目光有意无意地偏向李蕴,只见李蕴拿出手机,手指在屏幕上划来划去。
从李明让的角度,可以看到李蕴线条流畅的侧脸,以及微微抖动的眼睫和紧抿的嘴角。
看得出来李蕴非常烦躁,似乎想联系萧致确认,又不敢联系。
李明让看了半晌,挪开目光。
果然是个恋爱脑。
他心里想。
说来神奇,从上个月开始,李明让就在断断续续地做同一个梦,直到今早醒来,他确定了一件事,他梦到的内容全和李蕴有关。
准确来说,应该是他走马观花地看完了李蕴的大半人生。
李蕴含着金汤匙出生,从爸爸的爸爸的爸爸那一辈起,就没有一刻穷过,他有一个从小认识也是从小喜欢的发小,叫萧致。
李蕴和萧致门当户对,然而萧致只把李蕴当朋友,对李蕴呵护备至、关怀倍加,却无数次拒绝李蕴的告白,最后一次被拒绝的李蕴伤透了心,索性去了海外读博,谁知他前脚刚走,萧致后脚就爱上了手下的一个实习生。得到消息的李蕴连书都不念了,连夜赶回来,本以为可以阻止萧致和实习生的发展,结果他们在他回来的一周内火速确定关系,李蕴绝望之下开始发疯,不断地找实习生的麻烦,萧致对他的耐心逐渐耗尽,不得不出手对他进行打压。李蕴身心受创、狼狈不堪,一夜之间成了圈子里所有人的笑话,哪怕这样,他依然喜欢着萧致,偷偷跟踪萧致,大雪天守在萧致和实习生同居的别墅外面,后来昏迷被送医院,冻坏了身体,一辈子离不开中药。
梦境太过压抑窒息,每次醒来,李明让都要缓好久才才能从中抽离。
他回忆了下萧致这人,印象不深。
几年前他撞到过几次来找李蕴的萧致,只记得是个绅士有礼的男人,身上有着淡淡香水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