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那端,沈御抓着手机的手一顿,她道谢的很真切。
我也要活下去啊……她曾对他这么说过,还有她将那五千万分给了那些亲戚,不自觉的喉咙一紧。
“楚小姐,这是沈先生让我送来的。”小秦的声音传来。
楚然对着手机飞快道:“先挂了。”听筒里只余下一阵“嘟嘟”声,沈御皱了皱眉,竟然有一种……他还比不上金条的不悦感!
沈御出手很大方,楚然很满意,小棺材更满意。
一个硕大的保险箱,沉沉甸甸装满了金条。指挥着小秦带来的人将保险箱放在角落里,欢天喜地目送着小秦离开。
半小时后,她仍旧坐在床上,擦拭的东西从小棺材变成了金条,一块又一块。
“叮——”也是在这时,门铃响了,门外的人很不耐烦,摁个不停。
楚然不舍的将金条放进保险柜,没忘扔给小棺材几枚,打开门,又一个崭新的保险箱朝她扔了过来。
楚然习惯性接住,很沉,她的身子都被坠了下去。
华丽丽的男人穿着一身白色休闲西装站在门口,一双狐狸眼微眯着看着她。
“季先生,您怎么来了?”楚然惊讶,“您不是有钥匙?”
“没拿,”季笙不耐烦道,抬了抬下巴点了点保险箱,“金条,去做饭。”一副命令的口吻。
楚然看了看他,又看了看保险箱,选择先打开保险箱。
季笙脸黑:“我会骗你?”
果然没骗,保险箱里,一根根金条黄灿灿的,不过……
楚然掩去眉开眼笑:“季先生,几顿饭而已,不需要这么多金条。”
“有条件的,”季笙冷哼一声,“以后,在我面前少提沈御。”
“就这个啊!”楚然笑的更开心了,“小事一桩。”有个嘴刁的帮忙试菜,还有金条拿,稳赚不亏。
季笙皱眉打量着厨房里忙着女人,昨天他发了大火,如果是苏雅,大概今日还在闹着小脾气,若是别的女人,肯定小心翼翼的讨好她,却只有她,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他走,她神色平静,他来,她没半点诧异,看见他不过就如常般问一句“季先生来了”而已。
松一口气的同时,带着几分不爽。
“今日晚餐,尝一下!”楚然将两份清蒸海上鲜放在餐桌上,如常倒了两杯红酒。
季笙夹起一筷,调味比昨天进步了,可他仍旧笑了笑,牙齿森白:“太淡了。”
楚然尝了口,认同的点点头,细微的差异,季笙这个试吃师,真的找对了,扭头,将自己这盘倒入垃圾桶。
季笙仍旧吃着,见状皱眉:“你不吃?”
“过午不食,”楚然眨了眨眼睛,“在任务完成之前,我要将自己的身体保持在最佳状态。”
季笙手一顿,瞬间了无食欲。
偏偏楚然继续说着:“怎么样?苏小姐一人可是孤单寂寞冷着呢,不去趁火打劫一下?”
“啪——”季笙筷子一放,今天倒没有拂落杯盘,再次摔门而出。
楚然耸耸肩,望了眼桌上的海鲜,想她做的第一份菜,就是烤鱼,烤的焦黑,有人嫌弃看也不看,她自己一口一口吞咽了下去。
她自己做失败的东西,自己吃,自己选错的路,自己扛。
从来如此.
……
季笙中邪了。
楚然以为,以季笙的身份,在自己这儿连吃两天憋后,怕是要缓两天再来,没想到他第三天傍晚准时登门。
楚然下厨,他负责吃。
最初几天,楚然不经意提及苏雅或是“不可提及的沈姓人士”时,他还会怒上几分,不过后来倒是平和了,很少生气。
对楚然做的东西,他日日都能提出新的建议,“味道太重”“失去菜品原味”“色相太差”“香气刺鼻”。
可他每天竟也能吃完,吃完后要么一言不发离开,要么大爷似的坐在沙发上,百无聊赖说上一句“去刷碗”。
每当这时,楚然便静静看着他,示意他“适可而止”。刷碗是留给吃饭的人的,不过季笙给了她住的地方,她不会让他刷,反正有阿姨在.
季笙不愧万花丛中过的人,她一个眼神他便了然。
约莫过了半个多月,这日,楚然正在厨房熬着清粥。
她喜欢喝粥,香、暖。
季笙如常走了进来,倒不像以前一样调笑几句,反倒目光深沉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
苏雅来找他了,说这半个多月沈御对她若即若离,还说沈御总是摩挲着一个玉镯子。
他以往没察觉,今天才留心看了看,在这个别墅周围,多了几辆陌生的黑色宾士——是沈御的人。
他在监视她。这个发现,让他很不爽。
楚然已经把粥端了上来,这次没有红酒,只有两碗清粥。她也没问他的意见,自己先吃了几口,满足的眯了眯眼睛,反倒是季笙没有动。
这是她下厨以来第一次自己吃自己做的,超过一口。有汤粘在唇角,她伸出舌头一舔,便抿去了。
季笙目光一深。
“不吃?”终于察觉到季笙的异常,楚然分给他一点目光。
季笙将粥推到一旁,探究般打量楚然很久,突然开口:“想不想搬出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 “爱情的反讽之一,你越不喜欢一个人,越能信心百倍、轻而易举的吸引他”这句话,出自阿兰德波顿《无聊的魅力》网,网,大家记得收藏或牢记, .报错章.求书找书.和书友聊书: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