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诛仙(1 / 2)

画壁的故事结束了。

新的故事就要开始了。

本以为可以轻松点,但资金的短缺,逼得叶明城不得不想新的办法。

“什么看法,开新书。”

现在武侠示弱,而且竞争压力大,叶明城便把新书打在了仙侠上面。

要说谁是仙侠第一书,诛仙,凡人修仙传理解下。

诛仙很简单,张小凡练成天书,打败鬼王,依靠诛仙剑阵,守护天下,期间少不了红颜知己。

第一次看的时候,叶明城还以为林飞羽才是猪脚了,天赋非凡,相貌俊秀。而张小凡则是一副路人甲的姿态。

事实证明,叶明城还是肤浅了。

而凡人号称修仙第一长作,加上仙界篇,成败上千万字。

讲述轮回殿主,转世投胎,靠着绿色小瓶,成功在修仙界呼风唤雨。

由此还产生了许多网络语。

“修桥补路韩天尊,杀人放火厉飞雨。”

“韩跑跑。”

“韩老魔。”

“万花丛中过,此生恋南宫。”

初看此书还在高中时代,等看完的时候,小孩已经会打酱油了。

话不多说,肝起来吧!

“城主,等下去哪里吃饭啊!”盛虹打来电话问道:

“你说去哪里就去哪里,千万不要去潇湘阁了。”叶明城拿着电话一脸无奈。

不知道是不是受张氏姐妹的刺激,盛虹现在隔三差五的就请叶明城吃饭。

事后,两人就如同热恋中的情侣一般,各种运动。

有一次,玩出了高度。

在空无一人的电影院,偷偷摸摸的。

想起就觉得刺激,叶明诚也是哭笑不得。

“城主,最近有心事啊!”盛虹穿着工作职业套装,脚上配上一双高跟鞋。

走在路上,明显的就是男低女高。

旁人目光落在叶明城眼中,明晃晃的就是羡慕嫉妒。

以前做梦都想的场景,居然在异界实行了。

叶明城感到一股莫名的满足感。

“资金少啊!”叶明城无可奈何的说道:

几个女的都是资金大户,比如韩梦溪,动不动就是几百万,张氏姐妹现在少点,也是几百万。

盛虹了,放在身边,已经已经投了二千万了。

本想说包养,包养。二千万都可以包养一百年了。

都是自己给自己挖的坑。

“城主,便利店可是挣钱的。要不,你把影视项目停了,不就有钱了。”盛虹拖着叶明城的手,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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