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不做穷鬼(1 / 2)

从雷石镇到辉石城的路上人流量很高,运送辎重的车队在军士的保护下行走在正在被修缮的硬化土路上。

一些衣衫破旧的难民们,在工头的带领下,正在运送土石,填埋修整道路上的水坑和车辙,偶尔还能看到吊在旁边树上的野怪尸体。

从最常见最泛滥的地精,到被扒去皮毛的豺狼人,再到一些颇为凶恶的兽人,以及北地比较少见蜥蜴人,此外还有一些同样被扒皮的狼、熊、野猪、老虎等野兽,总之五花八门,让人在不安的同时,又感到了安心。

卡森万分庆幸自己的决定了,他现在深信自己的霉运已经过去了,那两个抛弃他的婊子会后悔的,他还会东山再起,成为一个有地位的大商人。

在听过阿多尼斯大人的演讲后,卡森就决定重新振作起来,并在之后听闻阿多尼斯在招募领民的时候,选择了投靠。

作为曾经拥有一支小商队和几家店铺的体面人士,卡森的经商能力和管理经验还是受到阿多尼斯重视的,并且愿意给予卡森一个表现自己能力的机会。

于是卡森一咬牙,就先让妻子带着孩子们随队前往埃德蒙领,而他则和老伙计留下为阿多尼斯大人分忧。

之后卡森拿着阿多尼斯大人的投资,成为了后勤联合下的一名分包商,之后通过几次成功的辎重转运后,又拉起了一支小商队。

商队的伙计基本上都是博纳卡领的难民,但护卫则都是刀口舔血、四海为家的冒险者,只有领队还是卡森的老伙计来特,有着老伙计的帮衬,卡森才能放心。

如果没有足够的震慑力,那些看起来并不怎么可靠的职业者们,可不一定会老老实实的听命。

真正老牌势力的大商人,都是以自己培养的职业者为根基,如果有贵族身份及庄园的话就更好。

除了领主授封给手下的庄园外,还有一种是属于大商人们的荣誉贵族,有钱的大商人会向某位领主大人,捐献一大笔钱货,然后得到荣誉骑士或荣誉勋爵的头衔。

同时可以再花一大笔钱,向这位领主大人购买一片土地,绝大部分情况下是一片荒地,然后大商人在这片荒地上建设一处庄园。

这种庄园不同于采邑,属于可以传承给子嗣的财产,领主有责任保证这种财产的传承,毕竟交了两大份钱了,而且一般都会在贵族教会和契约教会进行公证。

太阳与律法之神的教会也会对这种具备法律效应的契约进行保护,开荒成功的庄园主,只需要每年向领主缴纳一笔不高的贡税就可以了。

某种意义上,更像是削弱般的开拓骑士领。

虽然远不如领主威风,但却是几乎所有商人们的终极梦想,要知道经商和冒险者差不多,都是收益高,但风险也非常大的工作,稍有不慎就会破产,从天堂坠入地狱,变的一贫如洗。

所以很多事业有成的大商人,为了给后代留条安稳的后路,就会进行庄园投资,成为一名拥有稳定收入的庄园主,同时也可以继续经商,心腹则会选用自家庄园里的庄户。

同时荣誉贵族的身份,虽然会被军事贵族们嗤笑和看不起,但终归是打入了贵族圈,花些心思进来投资和联姻,基本上一两代后,就能成为本地的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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