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 法立则民安 操有致命点(1 / 2)

“民食在于分田纳税,那民安又该如何?”

“民安在于立法!”

“立法?”

“没错,如今下大乱,百姓一畏贼寇,二畏豪强,三畏酷吏,有此三者,百姓虽有播种四海之辛,却难免饿死田埂之苦。”

“立法便可除此三恶?”

“主公,秦国因何而强?”

听张谦这么问,刘备自然知道,秦国能强盛起来,是因为秦孝公重用商鞅变法,法令先行而后民必遵之。

“可秦以法强,却也因峻法而亡!”刘备道。

“主公,秦失下,其罪在人,不在法!”

秦国的灭亡,在于秦始皇想以一人之力,毕万世之功;在于他以一人权威凌驾于整个制度之上;在于他永无止尽的欲望……

“高祖皇帝先破关中后,第一件事便是与百姓约法三章;后来,酂侯萧何更是在秦律的基础上制定出了《九章律》。主公,凡成大事,必须先定规矩。您一个饶仁义哪怕传的再远,所能享受到恩义的又有几人,但是制度与法律的运行,却能使千千万万的百姓承受您的恩德,这才是王者之仁必不可少的啊!”

“可是我怕因此而使百姓士绅担心我会重蹈暴秦故事啊!”这些,诸葛亮也和刘备谈过法制的事情,包括刘备本人,其实也赞同。但是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之后,朝堂之上,就很少有人提及立法。

更多的是礼!讲究礼法并用,德主刑辅!

而这所谓的礼,其实也就是给法家包了一个儒家的外皮而已,华夏自此以后两千年,都是外儒而内法。

“主公,难道法令不立,老百姓就没有束缚了吗?”

并不是,事实上,从汉武帝之后,老百姓面对的压迫并没有减少,该罚的罚,该惩的惩,反而因为没有明确的量刑,底层百姓会因为一点错受到严刑对待。

朝堂之上轻视法律,实际上就是把司法的解释权和判决权下放到了中层官员及地方世家大族手里。

“主公,所谓的律法,并不是一位恐吓百姓的工具,同样也是老百姓保护自身的盾牌。我们应当通过法律保护百姓的生命权,以及他们的财产权,用法律告诉他们如果他们受到了不平等的对待,该争取什么样的补偿,该寻找什么样的途径。”

张谦这么,刘备就明白了。

刘备一拍脑袋,自己怎么就想着,法律就是老百姓犯错了该怎么罚,没想到法律可以反过来保护百姓。

现在想想,子让刚刚提及的,秦国强大,不就是商鞅用法律保证了老百姓的权益:种地除了交完税,剩下的就是自己的,即便是遇到战事,官府来征,也可以通过粮食换取爵位;而战功更是直接与爵位相匹配,如此秦国上下一心,怎么能不强大呢?

之所以刘备一开始没想到这些,只是因为汉朝建立于秦之后,一直以暴秦无道,秦法严苛来证明自己的合法性,而忽略了秦法的正面作用,此时张谦一提,刘备立刻就明白了法律的正面效果。

如果老百姓都能有法可依,官员严格执法,那么地主豪强又如何恃强凌弱,酷吏自然也不敢胡乱伸手,而百姓足食,身安,又有谁会去为匪为盗呢?

“只是这样一来,荆州的关于官员和世族会不会有所不满?”刘备担心的道,因为按照张谦所提的如同商鞅一样的立法强度,相当于绕过本地世家直接管控荆州百姓,无疑会伤害到他们的利益。

“不会!”张谦肯定的回答,“主公,世上总有那么一些愚昧贪婪的人,有权的只盯着自己那点权,全然不顾百姓死活,而这种人势必不能成为国家的柱石。而更多饶人,其实也是普通百姓的一部分,他们会明白,完备的法律能更好的保护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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