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范先狗的馊主意,蒋奉化陷入了纠结,但他最终还是同意了。
毕竟理由都找好了,事关太平道国大计,我们放弃了一切防御手段,将之交给你们汉军。
你看,我们对你们汉军是多么的信任啊!
之前的冲突,其实都是误会。
而误会已经发生了,我们也乖乖认错,砍了上百颗脑袋,已经很委屈了。
你们汉军既然高举大义的旗帜,都是正人君子。
那么你们又何必揪着我们不放呢?
总之,就是要表现的委屈巴巴,好似受了欺负的小媳妇。
虽然面子丢了,但这一次在校场斩杀那么的士兵,就连厚礼蟹都跟着倒了霉,这么大的亏,不能白吃啊!
包装一下,立一个人设。
现在大不了伏低做小嘛!
一切,都是为了太平道国之大计。
事后,李天王会如何看待蒋奉化呢?
那当然是喜欢啊,蒋奉化不愧是我的好弟子!
所以委屈一下,既能报仇,还能在李天王甚至内部很多人中留下一个好印象,冲淡一下这次事件对自己不好的影响,多好。
当然,这不是范先狗给他说的,有不少都是蒋奉化自己脑补的。毕竟范先狗还没这水平,他只是提到伏低做小,不要过于看重面子。
其实,范先狗混混出身,在地主家当打手,虽然现在也算是发达了,比较注重面子,但面对强权的时候,重新伏低做小也不是什么难事。
只要不死,就当时的情况,你让他钻赵祭酒的裤裆都行。
只可惜,人家来是要人命的,不然他绝对敢钻裤裆。
可以说,这种人是能屈能伸,善于在自己人身上找寻面子和优越感。
不然当初也不能以一普通村民,然后出卖全村百姓,最后在江南大营的残暴中一步一步获得不低的地位。
所以这种心里有数,或者最会把握形势,顺着杆子往上爬,还不要脸的人,其实是很可怕的。
至少在这种乱世,他是真的吃的开,爬的快。
而那些老实人,不是去当大头兵卖命打仗,最后即便是死了什么都捞不到;就是成为一个所谓的正直的小官,然后一辈子不出头。
当然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成为一个普普通通的百姓,说不定哪天就被抓了壮丁,然后消失的无影无踪。
“好,王德发,这件事情你去办!”
王德发:“.........”
尼玛,嫌我死的不够快是吧!
这下,他看范先狗的眼神都不对了。
这不是狗崽子啊,这是一只狼崽子,还踏马的是一只白眼狼!
但这种事情他能怎么办呢。
当然是接受啊!
况且,他现在还是金陵府的护法,怎么着也是有不小的地位和权利的。
所以仔细算一算,适合办这种事情就两个人,一个是蒋奉化,一个就是他!
“踏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