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上其实是没有效力的,但实际上按政策执行的是大有人在。
沈旭东准备一边先执行,一边跟章老师讨论,证券法从根本上完成落实。
真正成为一部能管理国内金融证券的法律。
“处罚力度上,处罚的金额从五百万起,上不封顶!”
“根据公司的规模和具体的虚报的程度,以及对投资者误导的程度来看。”
“我希望一次虚报后的处罚,起码能让公司的资产消去1/3以上,哪怕被罚倒闭也行!”
重症还是得用猛药,相比起国外的市场来说。
这一块做的就要比国内股市强,需要信息和财务报表的处罚力度极大。
他提出的这点就是借鉴的米股市场,起码一次虚报被发现的处罚能让大部分公司望而生畏。
目前国内的处罚力度,其实根本就没什么处罚,就是证监会勒令改正罢了。
真处罚也就三十到六十万,哪怕封顶五百万也到顶了。
这个处罚对个人那是力度不小,但对公司来说,尤其是对于核准制下能上市的公司来说真的是毛毛雨。
违法成本太低了,老老实实披露真实的财报和公司信息,可能股价容易大跌。
而虚报财务,反正撑死也就罚点钱,那还不如罚钱。
许多时候,股市上公司的一些问题,往往就是制度本身的问题所引发的。
沈旭东如今首先要保证的一条,就是股市上所有公司的公布的信息必须得为真实信息。
任何公司敢虚假瞒报,错报,捏造信息的,一律重罚,甚至罚到破产为止。
只有信息都是真实的公正的,才能保证市场上的股市竞争。
尤其是那些之后因为注册制实现上市的公司,才能让市场形成大浪淘沙的结果。
“罚这么重?”
陈主席这会儿是眉头一挑,眼神一亮。
虽然这实际是得罪人的事,尤其是在国内,许多时候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的观念还是深入人心。
而这些大企业,本身是经济上的违法,再加上是国企,在之前也的确容易轻轻揭过。
要论之前陈主席可不会愿意尽力执行。
但如今既然核准制的权力即将取消,这总得转接到其他方面。
相当于他们证监会从原本的批准上市,到改革后的监督处罚。
权力是在这个方向上做了过渡。
“嗯,就罚这么重,而且最开始推行时可能还要陈主席您顶住压力,杀鸡儆猴。”
看着沈旭东颇为坚定的眼神,以及这两条意见的实际情况。
陈主席这会儿心中也只能暗叹,虽然内心想维持原状,但很明显是不可能了。
既然改了,上头也支持着改!
那他也得尽量做出成绩,别给上头掉链子,同时尽量保证证监会的权力不受到降低与影响。
“行!旭东啊!我这也算是快到退休的年纪了,就当陪你再好好改改我们当前股市的风气!”
“这事我先按你说的去执行,至于之后的改革措施,等我们之后再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