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5章 处罚定论(2 / 2)

“崔建同志当时还是态度明确的说要追究责任,还把辉腾建设放在主责呢。”

“可能对你担任杭城市市长心里一直有些意见吧,别多想。”

崔副省长是从杭城市市长调任的副省长,在级别上属于平调。

而从名义上来说,从市里调到省里其实还算是升职。

但实际上,分管省里专项工作的副省长,跟省会城市的市长,二把手来说权力上完全不同。

可能管理的范围上会广的多,但是真的权力嘛,还是有所下降的。

而且在省里像他这样的副省长除了政府分配主管的工作外,在省政府也说不上什么话语权。

严书记怀疑是为了给他挪位置调任有股怨气,这种情况倒也不能排除。

但沈旭东还是觉得下午的崔副省长跟这个辉腾建设有些关系。

地铁坍塌的事故,在第三天一早正式公告。

原因以皖南省专家组的意见报告为主。

主要为此事负责的施工方,建某局省分局总经理杨彪,行政撤职,并记大过处分。

降低建某局分局的工程承包资质,暂扣其三个月安全生产许可证。

辉腾建设有限公司,处罚款2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志斌处罚款15万元。

项目直接负责的三人,追究其刑事责任。

并对辉腾建设有限公司降低市政承包资质。

监理单位,省正达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与杭城问鼎建筑设计研究院处,分别处连带罚款30万元与10万元。

杭城市地铁公司总经理朱奎等三位领导行政记过处分。

杭城市城建局副局长梁勇,记行政警告处分。

整个事件其实处罚还是挺严重的,好在是没搭上人命。

不然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不是这简单的三个人,而是连带这些企业的负责人都免不了。

尤其是那位被李省长有印象的杨彪,要是不是建某局上头的某位领导打招呼,可能就不只是撤职,而是开除处理。

这事毕竟是李省长想了结的,沈旭东也不可能改变李省长的想法。

当然关于具体的这辉腾建设的调查还在让小姜继续,尤其是杭城市的那些工程。

这次的地铁工程还能主要由严书记或者崔副省长顶着,这要是明年万一再出个什么事,严重一些,他的责任小不了。

沈旭东想了想再一次拨通了葛磊的电话。

……

“老沈,我上次就是顺嘴这么一说,你还来真的啊!”

“让我去调查崔副省长?你信不信这事陈书记都做不出来!”

葛磊在电话这头是真的有些懵,他昨天就是吹牛的这么说一句,谁知道沈旭东还来真的。

他口中的陈书记是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陈辉达。

陈书记实际是有监察省里干部违法乱纪的权力。

但是副部级的干部,没有上头的意思,或者苏书记点头,陈辉达本身省里的纪委怎么可能会干这种事。

“又不是让你调查崔副省长,我是说让您查查陈志斌跟崔副省长背后有没有联系。”

“或者是跟辉腾建设公司本身有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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