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沈旭东这么说,陈主任算是放心下来。
他其实就是难以判断实际地方工作量能不能承受,别真买套房打个证明几个月,贷个款几个月。
一下流程能走一年,这跟限制交易也没太大区别了。
原本就是正向发展的房地产,可别因为一些政策执行原因,直接给掐断。
如今听来,陈主任是真的对这问题有了思路。
以地级市为标准,各市独立展开审核工作,省一级政府主要做监管,那这方案的可行性就大了起来。
“关于土地增值税的改革方案呢?”
“我看你报告上写的也是以阶梯制的税率,不过没贷款方面的内容详细,我想听听你的实际想法。”
土地增值税,其实就是国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因为目前的税率才20%,以宁州市为例,他堂哥去年底拿的那块地价值1700万。
放到今天这个时候,土地的本身价值已经高达2800万,这还是本身什么都没建也没卖房的利润。
只是单纯的转让就有这个利润,而堂哥若是真的这么办,直接收益为一千一百万。
当然这些交易是要交税的,最大的一项赋税就是土地增值税,达到二百二十万。
还有些连带的零零总总的赋税,一共到手收益起码能保证八百万往上,而若是卖房呢?
实际收益撑死在现有基础上多个三四百万,但其中建设周期,交易时间,包括资金积压等等问题。
还有工人工地安全问题,连带的需要花精力的地方不少。
想彻底将房建完,挣后面的三四百万可能需要花一到三年的工夫。
累死累活的,还不如就把地放着或者就以这块地抵押,拿新的土地坐等增值呢。
这其实都是政策的漏洞,一方面也是国内挤压了多年的土地红利以及经济的迅速发展。
“我预想的土地增值税设置阶梯方式,主要是让房产公司回归土地开发盈利的方式。”
“预设四档累进制度,土地增值额未超过本金的百分之50的,税率依旧以20%为准,也就是说想要流转交易土地就需要补上这20%的增值税款。”
“在50%-100%一档的,税率以40%为计算,100%-200%,税率累进至50%,超过200%,直接征收60%。”
沈旭东是参考了后世的土地增值税的收取方式,可以说直接将大部分房产商靠囤地升值的路给堵了。
就算是真还有继续囤地的,实际收益与风险不成正比,哪怕土地飙升,实际的受益方也就是其中利益的大头是政府的。
“土地的增值本身属于是国家红利的一种,咱们国内经济好,国力强盛,土地自然价格高嘛。”
“这些高额的土地增值,本身就是国家的增值,不应该被地产商人们吃下。”
“他们该得的利润只是建房而已,若是这方面不掐断,大半的红利都会凭空消失肥了地产开发商们。”
陈主任听着也是眼神发亮,不住的点起头来。
其实报告提上来时,他就觉得这方案很不错,相比起直接靠行政手段限制拿地几年内必须开工。
或者在上一块地建设完前禁止拿下一块的方式好太多。
直接阶梯式的收取土地增值税,的确是一个更高明的举动。
这样通过核心收益变化的形式,让地产商们自己改变原有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