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郁葱葱的丛林中,掩映着一条宽阔的大路,一只小兽淌着涎,正趴着一个有它个头大的青色果子上大快朵颐。
蹄声从远处传来,惊起一阵飞鸟的同时,也令正在享受晚餐的小兽停下了动作,透过灌木叶的缝隙,两匹似马如犀的坐骑飞驰而来。
有坐骑,自然有骑士。
一人剑眉星目,一张脸如刀削过般方方正正,一条暗黄色的发带随意系住头发,随着座下犀马的行进随风飘扬。
最引人注目的无外乎他的双颊,两抹绯红常年挂在他的脸颊上,令这飒爽洒脱的男儿身上平添了几分近人。
座下犀马全身枣红,如新出的绸缎一般闪着光华,即使骑士身上的玄色长袍下摆沾满了星星点点的泥灰,仍难掩其神俊。
可以看的出来,这是一匹很爱干净的犀马,哪怕是在疾驰中,也散出一部分灵力阻下溅起的灰土。
爱干净的人很多,爱干净的兽却不多,爱干净的犀马就更少了,不多见的事常常为人们津津乐道,所以这也是一匹很出名的犀马,当然它的名头不仅仅是因为它的爱干净。
另一匹犀马则是全身黑色,唯有四蹄与独角的尖端是白色,黑色显白是一句很有道理的话,无论是谁,看到这匹犀马的第一眼,都很难不被它的独角和蹄子吸去目光。
相比前一位,这一名骑士则稍显孱弱,苍白的脸上只有在用力时才浮现出一丝丝血色,玄色长袍裹住的身躯越显单薄,薄薄的嘴唇抿的紧紧的,连带着微微的蹙眉。
两匹犀马飞驰而过,小兽看着两人的身影越来越远,砸吧砸吧嘴,继续享用起自己的晚餐起来。
秦远河侧身望向身旁的男子,笑问道:“姬兄,再有十余里,我们就到地方了。”
面色苍白的男子闻言转头,苍白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道:“秦兄,这海临城我虽来过,但也是十多年前的事了,此番还得劳你多多照拂了。”
秦远河哈哈笑道:“能和牧侠一同完成这个任务,实属是我秦某运气好了。”
姬显脸上的笑意不减,道:“秦兄,客套话咱们就不多说了,这一路过来,我怎么觉得这一次任务没有那么简单。”
秦远河颔首道:“几名截杀沧月国使臣的凶人,得逞后竟然不分赃完各自隐匿,等我们牧灵人得到消息后竟仍不加理睬,反而一路向东,直往这海临城来。”
秦远河思索片刻,旋即又哈哈笑道:“管他往东还是往西,截杀使臣是小事,但是胆敢截杀前往我牧灵人的使臣,就算他上天入地,也叫他无所遁形。”
话到末尾,仍谁都能听得出其中的自信和杀意,不过这也不叫人奇怪。
对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来说,牧灵人是一个神秘的名字,也是让普通人听了能安心的名字。
种族之间的冲突斗争,牧灵人会居中调停;穷凶极恶的匪徒强人,牧灵人会出榜通缉追杀;路见不平之事,牧灵人自会拔刀助拳。
牧灵人的传说伴随着每个人的出生和成长,仿佛自天地开辟时就有了他们的存在。
不是没有人质疑过牧灵人的立场和对错,只是牧灵人不屑于去回应。
他们会用自己的行动去证明自己的对错,用受难者的欢呼和暴徒们的首级来证明自己的立场。
牧灵人都有一身代表身份的玄色长袍,但不是每个牧灵人都会穿着这一身,也不是所有时间、所有场合都适合穿这一身。
起码现在这个场合就不是非常适合,没说几句话的功夫,海临城壮阔的城墙就已在目力所及的范围之内。
姬显道:”秦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一切定计等进城和家里人接上头再说,现下我们还是把这一身行头换了为好。“
说罢,姬显掏出一身月白色的儒衫,其上绣有云纹,一条细玉带环于腰间,再垂下一块通透水润的青玉,一名久处深宅的公子便出现在秦远河眼前。
秦远河这边,则是一身麻布短衫,不知道从哪摸出一根酱色的绳子系在腰间,其上布满了麻麻赖赖的痕迹。
这样乍一看,秦远河反而像是姬显的一名长随或是护卫一般,而事实上在牧灵人组织内部,二人都为地阶牧灵人,从晋升时间上来看,秦远河反而更早一些。
相比姬显,秦远河显然都对各自的装扮更不在乎,一方面是因为他起于微末,仍不忘乡根,时时以一名农人子弟自居,从不因自己身处的位置或是别人的吹捧而改变。
牧农,这是秦远河在牧灵人多年来闯出的称号,既与他的出生经历有关,也与他的为人有关。
他的朋友总是喜欢他的,能喝三碗酒的时间,他决不喝两碗;能冲在你前面时,决不会迟疑哪怕多一秒钟;他的朋友们都喜欢他的真诚,他的无私,他的朴实,他的豪爽。
而对他的敌人而言,牧农这两个字就未必那么轻松了,他总能用敌人最意想不到的方式找到他们,困住他们,然后完成任务。
那么牧侠呢,牧侠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换装时,秦远河用余光打量着姬显,他的脸介乎青年与中年之间,不像自己已经生出了些许皱纹。
若你真要说上他的年纪,却是很难给个答案,他苍白的脸上偶尔浮现出一丝笑意,总能给人以信心和力量。
“姬兄,这还是我们二人第一次单独搭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