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沉思了片刻,最终还是摇了摇头:“要说勐能照顾我生意的人,还真有一个。”
“原本啊,人家是园区里一个管事的,园区后厨采买的时候,都专门来我家,说人家就好我家酸菜这口儿。”
“后来人发达了,说是混社会当大哥了,给勐能整个夜场包圆了,打那儿开始,咱就再也够不着人家了。”
“不过,咱家的酸菜,那在勐能所有东北人心里都是独一份的,汆白肉一绝……老板,来一份啊?”
我望着他,轻轻点了点头:“行,那就来一份。”
“汆白肉锅里再给我来一份血肠,熟了单独装盘,配蒜酱。”
我这番话说完,他冲我竖起了大拇指,说了一句:“您是会吃的!”
说罢,直奔后厨。
此刻我才明白,再牛的人,在普通老百姓眼里,那也就是喝多了才会拿出来吹牛逼的调料,否则就算你能上天入地和人家有什么关系?
人家一个按时交税、靠做买卖养活一家老小的生意人,开饭店挣辛苦钱,还管你是谁?大不了挨了欺负就认怂,你总不能冲着一个认怂的人扬起屠刀吧?
这才是老百姓过日子的方式,他们活的不是权柄、财富,他们活的是老婆的娇嗔和孩子的笑,老娘的健康和偶尔凑上三五知己来场牌局的逍遥。
他管你城头王旗换呢,反正这儿也不是国内。
想到这儿,我反而想通了,没准我瞧不上怂人的那些点,正是他们可以安稳活下去的优势;
当你耀武扬威或者濒临生死抉择的时候,人家最需要的,就是心爱之人的一个微笑。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在心里觉着已经不普通了的,但,这一秒,我竟然有点羡慕这些普通人的简单和安逸了。
只是,我这个混社会、蹲大狱的人怎么也没想到,怂,居然也是一种生活方式,还是人世间最普遍的生活方式。
菜上来了,老板还很大方的端过来一个口杯:“哥们,喝酒不?”
我笑着点了点头。
“我自己酿的,在国内,整这玩意儿要么得有手续,要么得偷着弄,到这儿不一样,想喝什么自己动手。”
他指着酒杯继续说道:“纯高粱酿的,进嘴就能顶个跟头,来,尝一口,我请!”
就这个二两半的口杯,让饭店老板豪气的拍起了胸脯,就跟我得领他多大人情一样。可,今天我看见此人做出了众多违反心中交际原则的行为,不光没有厌烦,还有点想笑,善意的笑。
我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酒没他说的那么好,口感还有点粗糙,进嗓子眼有种很特殊的香醇,咽下去后的辛辣根本没经过任何调和,带着一种野气。
可这酒喝的舒服啊。
舒服的是,身为小民在邦康却没有国内那么诸多管制;尽管在异国他乡,却能凭本事赚钱,不跨越雷池半步。
我懂了,我全懂了。
民心不一定得是拥有多高的理想,又或者被逼入绝境,真正的民心是只要统治者能给他们留一口饭,最好还能吃着舒服,那就算有人拿来真金白银,他们也不愿意造反。
他们所要的,只不过是最简单的活着,唯一的奢求,是能再多一点尊严。(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