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这只是职业病罢了,佣兵的听觉可是很敏锐的。”
“佣兵啊……克莉丝小姐你为什么要当佣兵呢?”
听到这个很熟悉的问题,克莉丝用手缕了一下额发,搬了把椅子坐到床前,笑着说道:
“这个问题已经有很多人问过我了,如果让现在的我来回答的话,就只能说是在某个时候,走投无路之下的无奈选择吧。实际上,我从事这个工作已经有十年的时间了。”
“十年……比想象中要长。”
“我是在西大陆某个小城市里的贫民窟长大的,虽然没有帕尔提那般贫穷,但也有不少荒凉的地方。当时我和我身边的一些人,被环境所迫,整天摸爬滚打,靠着偷盗和捡垃圾为生,呵呵,听了让你很吃惊吧?”
安德尔确实有一点吃惊。虽然说自己的童年也不怎么样,但在那个研究设施里的时候,虽然经常被欺负,但至少每天还有饭吃,没有必要因此和人大打出手。而像克莉丝描述的那样的生活,安德尔确实有些难以想象。
“我就这样,浑浑噩噩地,在那贫穷的街道中混着日子。而即使是这样的日子,终于也有一天混不下去了。仅仅是因为争夺一块面包的缘故,一个比我大上好几岁的孩子就用手中的小刀来刺我,我当然不能坐以待毙,一番搏斗过后,我将小刀夺过,把那个孩子杀死了。”
“……”
“很惊讶吧,但是,是真的。不知是出自于天生还是长期摸爬滚打的经验,我似乎有这方面的才能。很快地,周围的人发现了这件事,虽然在贫民窟中死个人是很正常的,根本没有人报案,但我发现,我已经没有办法继续呆在那里了,我已经成为了他们憎恨,恐惧,排斥,以及想要杀掉的对象。”
“这……”
“很巧的是,第二天,就有一个小型的佣兵团经过城镇,我借机混进他们的货车离开了。被发现之后,他们也没有把我丢出去或是怎么样,而是让我干起了杂活。一年以后,我就糊里糊涂地成为了佣兵,跟着团里跨过国境,去到了国外。”
“当时的克莉丝小姐,是多大年纪?”
“哼,坏小子,居然敢旁敲侧击地问起大姐姐的年龄来。算了,就告诉你吧,反正我也没有老到连年龄都不敢说的地步。十年前的我是十三岁,怎么样,感想如何?”
十三岁就有了夺取人性命的经验——这样的人生实在太残酷了。
没能将心中想的话说出口,安德尔只能敷衍道:
“十三岁就当上了佣兵吗……还真是厉害呢,克莉丝小姐……”
“真是比想象中还要普通的反应呢。我还以为你会说‘原来只大我三岁吗,这样的话完全ok!’之类的话呢。”
“好了,ok,ok就行了吧……”
“真是,你这幅敷衍的态度,真是让人提不起劲来,不知道卡洛琳娜到底是哪里……算了,还是继续讲我的故事吧。十年前的西大陆,比你想象中还要不太平,联邦西边的两个邻国,整日蠢蠢欲动,不过他们不敢对联邦出手,只是在各自的国境线周围制造是非,而相应地,由于这样的局势,各种乱七八糟的生意开始滋生,对于佣兵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于是,克莉丝小姐之前就一直都在国外?”
“差不多是这样吧。我最初呆的那个小佣兵团,在我十四岁的时候,就因为一次任务全灭了,幸存下来的我又加入了国外的另一支佣兵团,几年后,那支佣兵团的老大身亡了,整个团分崩离析,我便开始一个人单干。本来同年纪的女孩子们都在学校中挥洒青春,而我却一直混迹在战场上,因为,我除了这里之外,没有任何可以待的地方。”
虽然克莉丝的语调很平静,但安德尔仍能从她的话中,感受到她悲凉的心情,虽然已经连续十年从事这个工作,但克莉丝一定,从未以自己身为佣兵而感到自豪吧。因为这就像她说的一样,只是走投无路的无奈选择罢了。
“安德尔,你觉得对于佣兵来说,生存下来最重要的一点是什么吗?”
“战斗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