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在新世纪,见了死人不免会心生惧意,但是此刻,全然没有了这类可担心的,尽管被乱枪打死之人,距离汤皖也不过几步之遥。
汤皖只是有些失魂落魄的向前走着,还不时的摸了摸额头上的血迹,似乎还带有一点温度,而这一反常的行为,势必会引来路人的注意。
一个身穿着长衫,斯斯文文的年轻人,身上血迹斑斓,脸上血迹模糊,怎么看去,都像是一个吃人的魔鬼在行走。
路上遇到汤皖的人,都下意识的靠边去,站在一旁,等汤皖走过去了,才敢在背后指指点点,小声嘀咕着。
“这人好可怕,那脸上的都是血啊!”
“怕不是会吃人哦,咬人脖子,抹到脸上的!”
“那他现在是人还是魔鬼?”
“应该还是人吧,地上还有影子呢!”
.........
在一路异样的眼光目送之下,汤皖“毫无阻拦”的回到了家,直到进门,听见了钱玄和迅哥儿熟悉的讨论声,这才慢慢的回过神来。
看着异样的汤皖,一脸血迹的走进来,吓坏了众人,钱玄一把走上来,抓着汤皖的胳膊,急切的问道:
“皖之,你这是怎么搞得?”
迅哥儿也赶忙放下手里的笔,赶紧跑过来,围着汤皖转了一圈,没发现有受伤的迹象后,这才放下心来。
“没什么事,就是刚刚看见街上死人了!”汤皖心有余悸的说着。
“那你这怎么搞的一身血?”钱玄问道。
汤皖一口喝完一杯茶,定了定神,这才平缓的说道:
“那人被乱枪打死,离我不过几步之远,被血溅到了。”
随后就把事情原原本本的说出,众人心里终于松了口气,但每个人的情绪总归是低沉了不少,便听到迅哥儿笃定问道:
“皖之是第一次看见死人吧?”
汤皖想了一下,死人倒不至于没看过,以前看到的都是躺在水晶棺里的,不动弹的,而这回却是眼睁睁看着一条活生生的性命,当面消逝,却是被消逝的过程震撼了。
“不是第一次看死人,就是没离得这么近看过!”
迅哥儿把桌上的稿纸整理了一下,示意众人坐下,而后自述般说道:
“我一次见着当面死人也是和皖之这般,整个晚上都睡不着觉,一闭眼,脑子里就自动出现死人的画面。”
“便只是看了一眼,就像是缠了罪孽一般,反复的与我纠结,我知道了,我这是以前生活的太好了,突然闯入一个恶狠狠的魔障,不让我安心!”
迅哥儿一面喝着茶,一面眼神迷蒙,一面平淡的说着,众人也听的仔细,却也为汤皖感到担心,迅哥儿看向汤皖问道:
“皖之,你可知我后来是如何克服的?”
汤皖摇摇头,表示不知道,但从心里也不认为自己有什么事情,不过是需要点时间缓一缓就好,自认为道:
“过几天就会好的。”
迅哥儿倒是没反驳,也没有回复,反而是继续讲起了自己的事情,认真道:
“这是心病,还需心药医,便需要多看一些当面死人,就能克服了心里的障碍。”
“然后,我就专门去菜市口等死人,那边上有卖小吃的摊位,也便宜,混久了,摊位老板就偷摸告诉我,死人不是每天都能看到的。”
“要么认识里面有关系的人,要么暗地里送些钱,他们就告诉你一个确切的日子,而我在摊位上已经白等了好几天。”
迅哥儿不紧不慢的说着这里面的个中情节,喝了口茶后继续说道:
“犯人要被杀头的时候,浑身被绳子绑的死死的,跪在地上,背后插个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犯的什么罪,再由一个人大声昭示这个人犯的罪过。”
“每当菜市口要死人的时候,总会围着一大群老百姓去看热闹,刽子手的大刀一挥,人头落地,血流不止。看热闹的人中间总有几个人,立刻端着碗凑上前去,接着热乎乎的血液,边上的一众人还劝他们,趁着血还是热的,赶紧蘸馒头,回家烘干,给病人服用,据说能治痨病。”
“那些个拿人血蘸馒头,回家治病的,我刚巧认识其中一个,吃了带血的馒头,也没见着有什么药效,不到半年就真成了野地上的一个馒头。”
“我遍观这古往今来,人血馒头当药引,还真有记录的,只是这么多年下来,也没个谁去质疑的。现在外面的物价飞涨,道理岂不是一样的?”
迅哥儿的一番话,让汤皖顿时觉得自己真是有些矫情,人家义士一面高喊“讨袁檄文”,一面慷慨赴死都不怕,自己不过是沾了点别人的血,还算个什么屁事。
长舒一口气,精神也焕然一新,感谢道:
“感谢豫才开导!我现在倒觉得我的脸上能沾了血,是我的荣幸呢。”
说完就去房里取了衣服,便去洗澡,刚洗完就迫不及待的拿起迅哥儿今日所写的稿子读了起来,等看完了稿子,又哀怨道:
“明知看你写的东西,心里会变得难受,但就是忍不住想看,这是不是也是一种病?”
钱玄无情的嘲讽道:
“你这不是病,你这是矫情,赶紧吃饭,晚上继续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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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的夜晚本来都是千变一律的,今夜似乎因为某人的缘故,连灯火都少了很多,而东交民巷的这座小院,却依旧灯火辉煌,房内的几人正在熟练地相互配合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