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御史虽年迈,精神气到是很足,一路上都在念叨,哪家府上新添了子嗣,哪家添了出新戏,哪家的吃食变更了,还有哪家酒水味道大不如前,从太和殿讲到朱雀门不带重复的。
沈梦君一路上一言不发,见都御史也不带狐疑的,想来应是那卿比她想象中的还要不喜言语。
送都御史上了回府的马车,相约忙完政务后下月休沐一同去听新戏,沈梦君的耳根子这才请静下来。
那颜应约去游园了,自己又只有一辆马车,那卿一个女儿奴肯定是让马车在那颜那边待命的,而自己这把老骨头只能自己走回去了。
好在她在路上把路线记下来了,那府离这里并不是很远,也就三公里,以她现在这把老骨头,走上一个小时就到了。
等沈梦君一瘸一拐地走出宫门,路上除了张侍郎出声问候了他一句,其他愣是没一个跟他打招呼的,可见都不是很待见那卿这个跟太子藕断丝连的罪臣,又想起都御史跟他叨叨的那一路,心中更是感慨。
走了不到一刻钟,便进入一条商巷。左右商贩都跟那卿熟络,纷纷报起了菜名,热情地招呼“那大人”进去坐坐,吃过早膳再走。
沈梦君昨晚不是打人就是背书,滴水未进更不曾进食,现在是又饿又累,听着周遭热情的邀请,跟进了青楼被花魁围绕的登徒子一样,脑子还没转过来就落了座。
摸着兜里的五个铜板,不用想也知道自己该点什么。
“来碗清汤面,多加香菜。”
“哟,那大人,这么巧,您也来吃早膳啊。”
沈梦君吓了个哆嗦,回头一看,见一人背着阴恻恻的太阳看着她,嘴角僵硬的弧度怎么看怎么诡异。
来人正是镇北王,季轩。
沈梦君真的是怕了。
“见过王爷。”
季轩摆摆手,一把搂住沈梦君,一副好兄弟的样子,整个人的重量都压在沈梦君身上,险些给压出她一口老血。
“老板,也给本王上碗清汤面,一盘凉菜,再来二两酒。”
店老板额头上冒出豆大的汗滴,也是怕极了这镇北王:“王爷,我们这小店哪来的酒呀,您看要不去杏花楼给您买点?”
季轩从腰间掏了点碎银子,数也没数,就放老板手上,道:“快去快回,不要误了本王的饭点。”
听完老板拔腿便跑,好像面对的是什么豺狼虎豹一般。
“你慢点!本王又不会吃了你。”季轩似是对老板的表现很不满意,敲着桌子有些烦躁。
季轩这话好像催命符似的,让店老板的双腿肉眼可见的飞速转动起来。
生死存亡之际果然能激发人无尽的潜力,沈梦君的肚子只叫了两个来回,老板就抱着酒瓶气喘吁吁的赶回面摊,放下酒重回锅前的胖老板跟扎了针的气球一样,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掌锅的手也抖成了筛子。
季轩见这幅惨状,忍不住让店老板歇一会再做饭,结果他说一句店老板手里的动作便加快几分,最后甚至比平常还要麻利,等两人的清汤面和小菜上桌,老板的气也卸了个干净,往台阶上一摊,来多少客都不肯再动了。
这幅凄惨的样子无人不动容,众人无形后退,沈梦君两人周围逐渐生出一块空地来,周围隐隐有几个看客在窃窃私语,大概是镇北王果然名不虚传之类的。
沈梦君视若无睹,她肚子早就饿扁了,哪还有闲情雅致关心别的,满脑子干饭。
季轩还以为是沈梦君跟他闹脾气呢,见面酒小菜全上齐了,他把店老板拖到板凳上,便不再管他,杯酒下肚,吹嘘起了自己的塞外军旅,不像是炫耀,倒像是邀功。
“本王这几年可是为大梁立下了汗马功劳!砍掉匈奴的头能围着长安城转三圈!”
沈梦君唆了几口面条,想这面条真筋道。
“现在边塞的匈奴,八里开外听闻本王的名号,无一不是辙乱旗靡,屁滚尿流。”
这汤也不错,应是用骨头熬出来的,火候刚刚好。
“十日前对阵匈奴大王子,那大王子三头六臂,力大如牛,杀我大梁数百勇士,一只手就能把那大人甩出十米开外,怎奈遇到了本王!”
沈梦君假装没有听见。
季轩一只脚踩到凳子上站起来,正巧讲到兴头上,给店老板和沈梦君各斟了满满一盅酒,继续道:“本王侠肝义胆,怎能不为那数百将士报仇!两军对垒下,听那大王子怒喝‘早就听闻镇北王大名!今日前来赐教!’”
店老板缩成一团,抱着一盅酒,不知当不当喝。
“霎时刀光剑影,左右两侧士兵无不退避三舍,生怕伤了自己的性命!可那大王子怎是本王的对手,三招就被本王打落马下,吓得俯首称降,直呼饶命。”
一碗热面下肚,顿时又有了走一个时辰的力气。
“王爷威武!”
“王爷怎不要了那什么劳子王子的狗命!”
周遭渐渐有几个听的入了神的,连店老板都受到感染,两眼放光。
季轩听到周遭捧哏的,吹得……不是,讲得更起劲了。
“若不是顾虑两国战事,本王定当场要了他的狗命!昨日本王将他押往京城,父皇可是赏了本王不少东西,直呼本王为大梁的爪牙呢!”
“匈奴的大王子都被王爷抓回来了,那他们吃败仗不是迟早的事?”
“非也非也,”季轩这时又坐下了,一幅高深莫测的样子,“父皇定是在未雨绸缪呢,再说一个大王子算什么,下次再战,本王定提着那老单于的人头来见各位父老乡亲!”
一片叫好声中,季轩转头问道:“你说对吧,那大人!”
“那大人”的位置上徒留五文钱,早已不见人影。
季轩一愣,顿时面也不吃了,酒也不喝了,牛也不吹了,跟只跳脚的狐狸似的蹦出人群,牵了旁边一看戏巡捕的马,道了句“午后还你”便追了上去。
沈梦君当然想绕小道避开这瘟神,但她就只背了这一条大道,被追上也是迟早的事。
正是秋收的季节,这个点大伙刚出门,就看到一骑着匹老马的年轻人追着一老头满街跑。
季轩跟只苍蝇似的在耳朵边上嗡嗡嗡,让本就炎热的天更加烦躁,倒是那老马自从战场上退下来之后就许久不曾遛弯了,此刻迈着轻快的步子,时不时打个响,围着老头溜一圈,欢快一批。
一小时后,两人一马终于前后脚看到了巷尾的那府门口,沈梦君老泪横流——终于到家了!
与沈梦君形成强烈对比,季轩则显得分外失落,舍不得跟沈梦君分别似的,委屈道:“那大人不请我进屋喝杯茶吗?”
沈梦君嘴角抽了抽,但她是个长辈,也不好跟他一般见识,拱手婉拒:“王爷莅临,蓬荜生辉,然家中简陋,无招待之物,王爷还是先去还马吧。”
季轩听完失魂落魄,无奈只得作罢,骑着老马一瘸一拐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