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失活(1 / 2)

失活。

——李维安森控制人类的能力。就像橡皮擦,擦去人类的认知和记忆。或是压制其一部分情感。

就像遮去画作的一部分,那么呈现出来的效果可能大相径庭,甚至是完全相反。

被控制的人类往往会采取完全相悖的行为逻辑,甚至自己也感觉不到自己已经被失活影响。坚信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凭着自己的意愿。就像醉酒的人无法理解自己已经喝醉,梦里的人意识不到自己在做梦。

但是,这个技能有两个缺点。

第一,李维安森属于恶魔,所以意识控制只能作用于人类,或是更低等的东西。马匹,昆虫之类。

另外一点,恶魔本身并不能控制人类很久。就像一些游荡在人间的恶魔,为了打开地狱之门,会附身在人类的身上。但并不能永久,失活也是如此。只有精神脆弱,濒临崩溃的人最容易被失活影响,持续时间可能达到几年甚至几十年。所以,惊吓和散播恐惧是恶魔们的必修课,只有被超现实的诡异怪事折磨到体无完肤,恶魔才会有可乘之机。

相反,如果失活的目标拥有强大的执念或是精神力量,那么失活的效果就越弱,持续的时间也会越短。

迄今为止,失活的最短持续时间是一个以色列孩子的父亲,半年失活便彻底失去作用。

大部分人类的失活可以持续十年以上,比如约翰玛丽的母亲,至今已经持续了十一年零七个月。

当然,如果有必要的话,李维安森会再次出现。只要用它带着青草香味的前蹄,轻轻碰一下需要失活的目标,失活便会再次持续······再作用十年有余。

几分钟前,三颗石子飞向李维安森,拔下羊毛炸出一片烟雾。烟雾环绕,也笼罩了不远处,被木刺贯穿的约翰的尸体。

约翰本身就是个死人,是夭折的孩子的尸体和某种昆动物混合的生命。只要触碰,哪怕是结了冰霜的骨骸,李维安森也能让它重新站起来。

只需要几秒钟,约翰空洞的腔室便再次生长肋骨,脏器再生,像开花结果一样结出一颗鲜红跳动的心脏。

但依旧需要时间,大概十几秒的时间。

李维安森只要拖延住这十几秒,复活失活状态的约翰,自己的胜利便不可动摇。

就在被子弹打飞的瞬间,李维安森再也掩饰不住自己的笑意。在双眼因为子弹冲击,强制面向天空的一瞬。它看见了从鲜血木钉中爬起来的约翰······因为决死前的愤怒而双眼赤红,步伐沉重缓慢,就像刚从地狱燃烧的硫磺湖里爬出来一样,一点点靠近特洛伊的身后。

一个转身,特洛伊横飞出去。这不是李维安森临时赋予的力量,而是约翰本身的力度。

任谁也很难想象,这个孩子短暂的人生中,是怎么完美隐藏这股力量的。

几月前,乔和约翰在后厨的红色大门口,一方装酒的木箱子上比试扳手腕。厨师和佣人都被吸引出来。堆满了一楼的小门,哪怕二层打扫的女佣,也拿着黑鹅毛扫帚探出脑袋。

因为这个大人和小孩的较量已经持续半个小时,两人一直不分胜负。

如果乔还活着,看见约翰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一头三百斤的猩猩扔飞五十米,一定会感到后怕,寒意会爬上他的脊背。

如果约翰想,他可以轻松握断自己的掌骨,拧下自己的右手,不比打开红酒塞子费力多少。

人类的闹剧结束了,普尔曼和他的猩猩特洛伊,以及无数曾经想要杀死李维安森的人类一样。充满了怀疑和不坚信。

它无数次感激主人给它的一切,哪怕是唯二的两个弱点也是那么恰到好处——因为,人类永远无法直视我。

正当李维安森满意于自己的完美,主人的智慧时。

约翰的眼睛找上了它。

给予约翰的失活强度很高,扫除一切心智的完全控制。这直接导致了约翰的眼睛也变成了白色,失去了一切光泽,就像一双鱼眼。

越是纯度高的失活,持续的效果也越短。

但也不至于······

李维安森抬头看着那双眼睛,心口一凉,那种冰冷的感觉又来了,是只有约翰才能带给它的独特的感觉。

可是,笑羊没有惊慌,反倒是阴沉下脸,对视约翰,思考着什么。

就在普尔曼和特洛伊消失在树林上方的天空时。

河流的上游传来巨响,是什么庞大的东西彻底粉碎的声音,还伴随着地动山摇的洪水声响。

此刻的玛丽还躺在河口的入口。起初,李维安森舌头的爆炸没有冲击到玛丽,却使她的身体在泥里滚了一圈,身上的衣服完全染脏。

倒也庆幸这些淤泥,让后来特洛伊的火焰没有伤害到玛丽。

水声越来越近,伴随着更大的鸟兽奔走声。

树木断裂,岩石冲垮的声音越来越大。

可是这一切好像都没有传进李维安森和约翰的耳朵里。

约翰依旧痴痴地看着地上的羔羊,李维安森也在注视着他。

即使是李维安森也不知道,也不能肯定——

失活消失了?

这个疑问起初在它的脑海里盘旋了几秒,紧接着是强烈的不可置信。

就算这完全控制的失活,也不可能只持续几分钟,就算是纯度如此高的失活,维持一年也是相当短了。

如果不是极其强烈的执念,超越人类的精神力······

不,李维安森否定了自己,超越人类远远不够。

必须是更强烈的情感,超越生死恐惧的情绪。怨念,恨意,或是什么它无法感知的人类情感。

只靠精神的力量是完全不够的。

而现在,涛声滚滚,一股不知名的大水马上就要席卷这里,一个孩子和一只绵羊依旧在对视。

此时此刻,一种坚信占据了李维安森。

李维安森感知到一种东西,类似于机会,机遇,不可再来的时机······

——约翰必须立即抹杀。

在李维安森决定复活约翰的时候,并没有想到失活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失效,当时唯一的想法就是脱离视线,蔑视普尔曼这个人类的愚蠢。

事实确实如此,不论是普尔曼还是特洛伊,思维上都会有人类的盲区。他们到死都没有想到,李维安森会在生死关头复活自己惧怕的敌人。

此刻的他们一定在羞耻中昏死过去,并咒骂自己的愚蠢。

只要约翰还在失活状态,等一切结束。是杀死约翰还是放了约翰,都随李维安森的高兴。

甚至李维安森的心里,对于约翰产生了一丝珍惜。

不是刻意,但李维安森还是会不自觉给自己的“作品”打分。如果6181聒噪的特洛伊可以算是五十,那么79不灭的不列颠就能是一千分,甚至更高。

约翰这个造物,在李维安森心中亦是闪闪发光。它感觉约翰明显已经超脱于人类,也意味着自己亦达到了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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