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终于停了。
路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几天大风把原本整洁的街道蹂躏的破败不堪。但经勤劳的人一晌的收拾,就又恢复原貌。哪些赋闲在家郁郁寡欢的人,终于有了用武之地而神采奕奕。
人从来不喜欢闲,人喜欢的是忙碌过后享受劳动成果的闲。
这座边城终于恢复了生机,它和北上广哪些大都市不一样。它的生机体现在人与人交往。诚实守信,偷鸡摸狗,和气生财,横行霸道,众志成城,流言蜚语。这座小城永远不缺故事。不屑藏掩的众生相才是它最可爱的。
我来到这座小城有三年了,说是委以重任,做个封疆大吏。其实就是个闲职。待到雨过天晴之后,因风雨得闲的人,有的忙了。但那和我没有关系,因人得闲的人,不畏风雨。
但如今,随着大风的力竭,我这个被遗忘在边地的人,终于也要不得闲了。
欢欢昨天的飞机,想来已经平安到家了。我是今天下午的飞机。临走之前我还要见一见我的房东。说实话谁是房东还真不一定,每次输钱来问我借钱都说用房租顶替。算下来房子我还有七八年才到期。并不是要钱,主要是房租确实也不贵,和老牌大城市比起来真的是良心。但也要交代一下保不齐我那天就回来了。在这儿待到这几年工资几乎就是存款,再加上是闲职高禄,我平时还有些稿费加上做顾问等兼职。算下来手里也有个一百多万的了。如果我留在这儿,那绝对是高品质生活。可是我一定要去bj。那里有启思的总部,那里还有我的同学们,那里离父母也近些,那里有欢欢。
下午,火车载着些满怀期待或沮丧的人来,几分钟后,又会载些同样的不同的人回去。来来回回,永不停歇。我也是这些人中的一员,我喜欢作他们当中的一员。
火车要走上一天一夜,我买的是坐票。我觉得坐票比卧铺还要舒服些。并且坐在窗边可以欣赏路上的景色。从山地到平川,再到草原。从白天到晚上,再到新的一天。
我对面是个老大爷,我们这一路上也没有说几句话。但根据他身上的破口衣服,手上的伤口,还有一大袋的方便面,还有随身携带的碗判断。他应该是一个外出打工人,他和同样穿着的同伴说话时,用的外地的方言,更应证了我的猜测。中途上来一个大婶还带了个孩子。小男孩特别活泼可爱,立时成了团宠。年轻男人把自己的面包,火腿递给小孩。小孩伸手就要拿。被妈妈拦下来。
“你不是刚说吃饱了吗?等一会儿咱们该吃饭的时候再吃”说着向年轻男人道谢并把吃的送回去。然后开始和别人攀谈。
年轻男人继续逗着小孩儿玩儿。
回去的路上人很少,所以坐铺是可以躺着的。尤其是那种三人连坐的铺,恰好只有一个人。那就完全可以躺下了。我这是两人连坐的,旁边也没有人。所以斜半躺下也是可以的。
我斜对面有两个人,前后排,一老一小,穿着一样的蓝色毛衣,戴着一样的黑框眼镜,还是一样的歪头睡觉。像极了一对父子,唯一的不同是男人是个秃头。可当他们醒来后,从头到尾没有过任何交流。不过吧,这倒也无法作为判断依据。毕竟,十八岁后,我也很少和父母交流了。
半夜里,我隐约感到身旁有人来了。但我趴在桌子上不肯动,一直趴到早上八点多。这一夜睡了又好像没有睡,隐隐约约地感受着身边发生的事,有些印象又记不太起来。一睁眼,发现昨天的大婶孩子,年轻男人,对面大叔,还有那对父子都已经下车了。
换了一批新的人,有了新的欢声笑语。可我还是挂念着刚才那批素不相识的人。他们去哪里了。孩子的爸爸来接他们了吗,大叔回家了吗,那是一对父子吗?
车终于到站了,我在后半程像是一个局外人。同样是素不相识,同样是萍水相逢,可我的思绪为最先遇到的那批人牵动着。
车站没有人来接我,这是预料之中的。
我没有告诉在bj的朋友们,欢欢正在赶论文。不过这种一个人归来感觉,真的很舒服。几年前我来了,几年前我离开了,今天我回来了。或许以后的某天我还要离开。这个城市太大了,又有太多的标签了。总有许多人带着梦想来到这里,带着遗憾离去。许多人对她有着朝圣般的虔诚,有着不知所以的爱慕,有着人云亦云的崇拜。
我对她又是怎样的看的呢?
现在还不能下结论,至少现在我还只是慕名而来。
其实,bj是我很向往的一座城。历经王朝更迭,军火战乱,思想觉醒,到如今的浴火重生。我想看一看这些历史的烙印,我想看一看老bj人的精神内涵。
我没有急着进城,反倒是在这些还没开发的老区晃悠,这些老区原本是保不住的,还好国家有政策才为老bj留了一席之地。
原本打算去看看bj人再评价一番的。后来想了想,还是算了,我不想因为自己的狭隘,而对这座城和城里的人产生偏见。细水长流吧,当我在这儿生活上一段时间,再来谈吧。主观猜测可是不好。
那就不久留了,动身进城吧!
不知道我又会在这里见到些怎样的人呢,很是期待啊!
当务之急,还是要找间房。要不然,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还要再找份新的工作。闲职高禄也没了,接下来手头就显得拮据了。还有如果结婚的话,没有房子怎么能行。欢欢或许不会介意,但我不能若无其事。好在,工作了这几年,还是有些人脉的,调动或跳槽到bj的同事还真不少。bj,真的是个有有魔力的地方。
“叮”
“涵,到了吗?”
“到了”
“你在哪?我去接你”
“论文写完了?”
“想你了”
我把位置给她发了过去。其实我已经有点迷路了,待在这儿吧。
等了半个小时,欢欢就到了。
“我正好就在附近,走,回家”
“回家?”
“嗯,咱家”
她走在前面拉着我,轻车熟路。我第一次有了归属感。
“欢迎回家”
说完她就倒在沙发上,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用换鞋吗?”
“家里没拖鞋”
一句“家里”倍感亲切。欢欢总能在我最需要的时候给予我最及时的帮助。可我呢?我好像从来没有真正的为她想过。一切,一切我都是随性而为。
放好行李,一抬头。欢欢正一手托腮,笑着看着我。我被她看的有些局促。突然,她跳起来搂住我的脖子,在我耳边轻轻地说:
“涵,你知道你有多优秀吗?其实你真的很好。我希望我们还能像以前一样,无所顾虑的交谈,不用保留的向对方倾诉”
“欢欢,我们一直都很好,虽然交流少了。可我们并不是疏离了”
“但我不喜欢,好容易终于能摸的着你了,你不知道我多想你”
“我也想你啊,想你”
我们终于能生活在一座城市了,甚至有了一个家。这是值得纪念的,但我希望这一天被遗忘。我们不会再分开了,就为了你,我拼了命也要留下来,我一定要在这里闯出一片天地,然后署上你的名字。你知道你对我意味着什么吗。我可以为你去拼搏,也可以为你去安稳。但你总能在我最想要的选择上,我知道我想要走的那条路一定有你。我很自私,除了你之外,再没有人不这样认为了。你是上天给我唯一的幸运,但值得我永远感激。
我们的拥抱持续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没有说话。
这一天,我们没有出去,而是收拾打扫我们的家。这个家很小,原本是一人住刚好。现在两个人就有些挤。而且只有一间房,虽然客厅有沙发,但也不能天天睡啊。
“衣服,被褥,我都给你准备好了。你试试合不合身”
我看到一张双人床,床上有两条被子,一蓝一红。蓝色被子上放着一身休闲装。我关上门,换好衣服。
出来的时候,欢欢正在端菜。都是熟食还有些简单的小菜,主食是方便面。
“只剩火鸡面了,你挺爱吃辣的吧”
“爱吃,好丰盛啊,一天没吃饭了。”
“那我去熬点汤吧,不然胃疼,你先吃”
“不用了”
十分钟后,欢欢从厨房出来,手里捧着一大碗蛋花汤。
“吃呀,哪先喝点汤吧,熬的不好您别嫌弃哦”
“多谢夫人”
“不客气,酒喝点吗?”
“我……睡哪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