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给刘如意取字(1 / 2)

会客厅内,颇为安静。

醇厚馥郁的沉香从角落的香炉中悠悠飘起,令人心旷神怡。

相对而坐的两人都未出声。

陈洛此时不由得思考起一个问题。

如果将华夏上下几千年来的君主互相比较,那么可否从中挑选出最完美的模板?

无数人选从他的脑海中划过,却觉得他们各有千秋。

毕竟每个时期的明君都拥有着自己的优势,何况时代不同,生产力和周边局势都存在差异,单单从几项数据去看,那将会有失偏颇。

不过自己只从几个角度去看,还是能选出合适的人选。

要论最适合征战天下的国君,在统御、纳谏、治政能力都是一等一的李世民,无疑是最强模板。

他那果决的性格,更是加分项。

如果生在其他的乱世,夺得天下的概率同样极大。

要论最适合对外开拓的国君,陈洛觉得刘彻和朱棣各有优势,两人擅长的方面不同。

刘彻“抽卡”能力一绝,整个大汉最为顶尖的三位将领,两人在他手里,而且他能在后方将国力发挥到极致,哪怕运用手段有些过分,但是不这样做,如何支持住大规模的国战呢。

朱棣则是亲自上阵,从靖难再到五次北征,像他这样亲自上阵,与敌军征伐的皇帝在历史上不说绝无仅有,那也是相当罕见,但换成其他皇帝,想要彻底断绝蒙古气运,可没有那么容易。

不过这两人倒是有一个共同点,那就对外开疆拓土的野心极其旺盛。

哪怕那些敌人被击败后,选择逃遁与退让,他们并不会就此作罢,而是选择继续进攻,将敌人的立足之地彻底蚕食殆尽。

作为他俩的敌人,有且仅有一个下场。

那就是死。

至于最适合守成的国君,之前陈洛觉得宋、明两朝都有中兴之主,他们对外虽然拉胯了些,但治国上都还不错。

直到自己亲眼见到了刘恒的作为,方才意识到他的实力和名声,可谓是严重不匹配。

什么叫真正的“守成之主”啊?

要知道这还是刘恒前期势力单薄,朝中诸多旧臣限制了他的发挥。

若他一开始就名正言顺地继位,或许能省下数年功夫,去做更多自己想做的事情。

在刘恒之前,有无数君主使用过“文”这个谥号,但它真正与君主完美契合,甚至因为使用者而增加光彩,他是第一人。

面前坐着的刘如意,在自己这些年的教导下,性格和能力都有了较大的改观,比起幼时多了稳重,以及对百姓有着关心。

只是比起刘恒来说,那倒是差得远了。

不过刘如意现在对皇位没有丝毫觊觎之心,他对现在的刘恒,唯有钦佩之意。

要知道他很清楚,自己和刘恒的身份互换,估计现在还在苦苦熬时间,等着功臣派的那一批告病或老死。

刘如意将面前的茶水饮下,打破沉默道:“国相,还有两旬,就到我及冠的日子了。”

“嗯?”陈洛扭过头去,接着笑着应答,“是啊,时间过得真快,初来代地的时候,你还不到我胸口高,没想到一眨眼就长这么大了,我须发也白了不少。”

十一年,弹指就过去了。

自己也到了知天命的年纪。

这些年里,他一年在代国待的时间基本都超过了十个月,回阳夏的次数反而很少。

因此陈洛对于自己的那几个儿子的变化,其实颇感惊讶。

陈直长到十岁后,便写信前来,征得自己同意,接着动身前往楚地,拜师项羽,学习武艺。

毕竟是自己的儿子,项羽向他传授武艺的时候,显然没有藏私。

于是到了“三年之约”的时候,陈直正是身体发育的时候,个子猛窜不说,手臂和腰腹都壮实起来,加上跟着项羽学习,功夫练得不错。于是项淇与他鏖战数十回后,因为体力不支败下阵来。

只是从他到郢都的那一年多时间里,与项淇早就相逢一笑泯恩仇,两人儿时的那些小仇小怨,早就灰飞烟灭,反倒让不打不相识,感情迅速升温。

在陈直十五岁那年,刘乐写信送来,郑重地和自己讨论起直儿和项淇订婚的事宜。

陈直和项淇两个小辈都情投意合,自己难道还有什么好说的吗?

于是在大汉二十二年的时候,陈洛与项羽正式结为了亲家。

显然,项羽对于自己的这个女婿也是相当满意,常常在书信之中对陈洛夸赞道,“汝子有吾七分勇武,学去了吾十成武艺”。

这个评价相当之高,等于宣布说整个大汉能在正面打过陈直,恐怕不过一手之数。

相比起兄长来说,陈鲁就有些声名不显。

当然,陈洛对于这个小儿子的关心并未减少。

相比人人夸赞的直儿,内敛的陈鲁的天赋显露在不经意之处。

在墨家弟子中,陈鲁不知何时成了年轻一辈里声望最高者。

起初,陈洛还以为这与自己有关,毕竟作为名义上接近墨家巨子般的存在,陈鲁想要借父亲势,非常容易。

不过他去具体了解一番,发现陈鲁完全是靠着本身实力做到的。

墨家在大汉二十年至大汉二十五年中间,在农具方面贡献了一百九十六条改良方案,其中七十三条是由陈鲁提出,超过三分之一。

这还仅仅是农具改良这一方面。

要知道墨家当前可是有二十三个主要研究方向,陈鲁在十六个方向上都有所建树。

如此惊才绝艳,陈洛甚至有产生过怀疑。

是不是有人想将自己这个小儿子当成棋子,通过他发布这些成果,借此拿捏住他的命脉,待到未来陈鲁掌控墨家,那人顺理成章当上幕后主使。

为此,自己特意在闲时向刘如意告假,偷偷回了阳夏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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