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孺人能孵鸵鸟蛋吗?”
“陛下,这些鸵鸟从小鸟到成年,还得两三年呢,现在哪怕有火炕,也没蛋啊!”
“难怪一只能有两百斤肉,这长得也时间也够长的,朕会让人好好把这些鸵鸟养大,争取咱们能早日吃上鸵鸟肉!
“启禀陛下,黄金宝石也好,宝马玻璃术也罢,这些还不是最珍贵的。
臣接下来给您看的,这些才是咱们这次出行收获的最珍贵的国宝。”
黄尚书不但说,还把他们准备好的几种粮食,从他们几人随身带着的小筐里拿了出来。
摆在夏洪棣御桌上的,是几棒金黄的没有脱粒的玉米;几个不起眼,拳头大小的褐色疙瘩;还有两头小,中间比拳头还大的红皮甘薯。
“陛下,真是多亏了伯爷慧眼识宝啊!
这个叫玉米、马铃薯、甘薯,是我们在印加帝国求来的。咱们在那挖金矿之地,已经成功种植出两季了。
最低产的玉米都能亩产一千斤多斤,马铃薯亩产有两千到三千多不等,最高产的甘薯能有四千多斤。
臣敢说:我大夏朝有了这三样粮食,此后,再无饥荒了!”
“等等,爱卿,你说多少?四,四千多斤?能做主粮?”夏洪棣害怕自己幻听了,反复确认了几遍。
看着三人含笑对他点头,夏洪棣激动得走来走去,把众人都走晕了,才停下来。
拉着忠勤伯的手,拍着他的肩膀:“好样的,真是好样的!哈哈哈,你真是朕的福将啊!”
“陛下,马铃薯和甘薯不但可以做主食,它们也是一盘菜呢!”黑娃将这些食物的做法,交给了御膳房小太监,他们晌午饭就要吃上一餐新鲜饭。
马铃薯大盘鸡、粉蒸肉下面铺甘薯、醋溜马铃薯、拔丝甘薯.
他们也带来了一小袋子玉米面,用这个玉米粉捏成了饼,贴在大盘鸡的铁锅边,一锅熟。
夏洪棣每个品类都尝了一口,这几样做主食完全没问题,毋庸置疑的。
马铃薯的滋味虽然没有甘薯甜,但是口感是粉粉糯糯的,这玩意他扛饱啊。
甘薯可真甜啊,说是用炭火烤出来的最香。
黄灿灿的玉米饼子,看着比黑馍的卖相好多了!还能做成面疙瘩,他狂喜到做梦都能笑醒了。
这餐饭,应该是他有史以来吃过的最高兴的一餐了。还不忘记交代御厨要给皇后和太子他们尝尝鲜。
哪个娃娃能抵挡住油炸薯条的诱惑?忠勤伯藏了一路最后的一罐番茄酱,送给了太子。
如今落到了五皇子和静瑶公主的手上。
“昂呜,昂呜!这个薯条真好次,母后,蘸上番茄酱,酸酸甜甜滴!”胖子就是油炸食品最忠诚的粉丝,一口接一口,小小人儿干了一大盘子的薯条。
高皇后与夏洪棣脑波同频,为大夏收获如此高产粮食正高兴着呢,一没注意就让小胖子给吃撑了。
饭毕,几人又转移到书房,继续谈话。
“这些粮食对土地的肥力要求不算高,我们头两季都是开荒种的,要是能种到良田里,可能还能亩产更高。咱们大夏从南到北,皆可试种!”
“居然还是开荒出来的产量!朕简直是,不知道当如何奖赏你们了!试种,试种!朕全力支持!”
除了战争,每年的耕种就是头等大事,被天灾被蝗虫祸害的那些年,连他这个皇帝都不敢浪费。
粮食生产,简直就是一把悬在他头顶的利剑。
而他的爱卿居然用不到三年的时间,就彻底解决了大夏朝这两百多年来最大难题。
还没等他感慨完,黄尚书又接着报喜:“陛下,还有一船的棉花种子和棉布也是忠勤伯坚持带回来的。
咱们带回来的那一千多个奴隶,里面有几百人可是天竺种棉花的熟手,还有纺织熟练工。
陛下,请看,这些棉布可就是用棉花织成布匹的。您摸摸看,是不是很柔软?比丝绸的价格低至两成。
如果玉米、马铃薯和甘薯,能在大夏朝推广开来,耕地产量提高数倍。
多出的旱地可以用来种这些棉花,那可真真是衣食无忧了!”
“甚好,甚好!这些棉布不错,比麻布和葛布软和多了,以往这棉花咱们大夏种的可真不多,如果能做成棉布就值得大量种植了!”
夏洪棣不是何不食肉糜的皇帝,丝绸和麻布之间的价格差能不知道吗?二者之间有这么一个缓冲的布料做选择,可以想象该有多受百姓欢迎!
丝绸市场受到影响怎么破?那不是还能卖往海外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