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冬人小,奴婢担心她做事毛手毛脚的,也不怎么让她做多重要的事。所以咯,她跟在清夏后面,倒是学了一点小手艺。”
“嗯?”沈灵婉没太关注这个新收进来的小丫头,只觉是缘分,就正好凑齐“春夏秋冬”了,好奇的问,“都学了哪些手艺?”
“忍冬和清夏合得来,清夏做事的时候,她就守在边上。做糕点、刺绣、缝衣什么的,多多少少都学了点。”
“哟!”沈灵婉脑子聪慧,但手笨的很,惊诧之余,忍不住就夸奖,“这么厉害?”
迎春沏着茶,抿着嘴重重点头,肯定:“嗯!”
沈灵婉真觉得自己捡到了宝,一阵开心后,又想起一事,提醒:“你们平日里也得多教她识几个字,女孩子多识的几个字少吃点亏。”
迎春笑着回:“嗯嗯,奴婢跟清夏说了,做事的时候,能顺带着教两个字,慢慢学。再不行以后求王妃给她送到家学学两个字,以后也好伺候主子们。”
“嘿!没成想,这丫头聪明,清夏说她认字特别快,还写的不错。奴婢瞧过一回,那字写的都快超过清夏了!偶尔几个大字比清夏写的还好呢!把清夏给气的呀!”
这么聪明的吗?从一个不识字的的孩子,到识得很多字,仅仅几个月?而且字写的比清夏还好?
要知道沈家书香门第,所有下人都识得几个字。尤其几个主子身边的人,不说饱读诗书,也能完整读本名着。
沈灵婉端起迎春递过来的茶,轻轻吹着,动作缓慢,脑子却是飞速旋转。
要说用眼睛学字认字,可以靠聪明、靠记忆力好。但是写字的功底,非一朝一夕就可得。如果说字写的像鬼画符一样,那才算是正常的。又或者天赋异禀的孩子,稍微写的能认,但不至于写的比清夏稍稍差一点。
沈灵婉狐疑:“忍冬不会之前读过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