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桓齮与王翦,昌平君身为当今相国,自然也被秦王传召而来。
只是此人今日并没有上朝,不知道在做什么。
秦泫用竹签蘸墨,写两下墨就没了。
此时的秦国已经有了毛笔的雏形,那就是竹签。
这玩意说好用吧,它也不好用,说不好用吧,倒也能凑合用。
每次书写都要来回蘸墨,十分的麻烦。
所以,秦泫直接将自己尾巴上的毛拔下来一小撮。
嘶!
真疼啊!
拔完之后,他又找来了一支筷子粗的竹节,从中劈开。
将毛发塞进去后,又用一小节绢布将其绑了起来。
这样一来,一支简易的毛笔就制成了。
只是,一旁的宦官满脸的欲哭无泪,方才那只小兽竟直接将他内里的衣袍扯烂,凶的批爆。
这可是他最为心爱的衣袍,就这么被那只万恶的小兽扯烂了!
古人将贴身穿的内衣称为“袍”,大多是绢布制作,更为轻柔。
若不是秦王在场,他都要怒火焚身,将那个万恶的小兽直接烹杀了。
费了不少功夫,秦泫终于将大致思路与作战方案整理出来,一点点写在了竹简之上。
这毛笔用起来就是顺爪,比那个什么烂竹签子好用多了。
秦王收起了面前的竹简后,便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将用来标注的竹签缓缓放下。
而后,目光扫过了不远处正在奋笔疾书的秦泫。
这一下就将秦王的目光彻底吸引,只见秦泫握着一支竹杆,正在那写写画画。
许久才蘸一次墨,而就蘸这一次,竟然写了十余个字!
秦王面露疑惑之色,又看了眼自己方才使用的那根竹签,陷入了沉思。
秦泫正写的起劲,忽然发现秦王突然出现在自己眼前,且想要看看自己手中的毛笔。
虽然还没有完全书写完毕,但也是写的八九不离十了,大概部署路线等信息都已经写出来了。
他将爪中的毛笔递给秦王,后者接过细细的观察着,翻来覆去的看。
这才发现,这笔锋竟然是用毛发制作而成,一次能够汲取不少墨汁,难怪能写那么多字。
如此奇思妙想,竟出自这只小兽之手,若不是亲眼所见,该叫人如何相信?
秦王摸了摸秦泫的脑袋:“此笔,可否赠予孤?”
秦泫有些无力吐槽,但还是点了点头,转而看向了自己有些毛发稀疏的小尾巴。
拔自己的毛终不是长久之计,得想个办法让秦王找些狼毛来才是。
秦王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毫不客气的将毛笔据为了己有。
而后,又拿起了秦泫正在写的竹简,翻阅了起来。
起初,他并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就是派三路大军攻赵这样的简单思路,每一路各派十万大军……
直到后面,秦王忽然看向了秦泫,目中满是惊讶之色。
此时,昌平君与桓齮,王翦步入殿中,恭敬的向秦王见礼。
秦王收起竹简,回到了案几前,示意三位大秦臣工入座。
由于秦时还没有凳子出现,所有官员与秦王都是跪坐着讨论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