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诗双疑惑地皱起了眉头,最终摇了摇头,她看到孩子眼里的光熄灭了。
带着疑惑,母子二人继续向前走。
直到他们看到一堵拔天倚地的宏伟城墙建立在山峰之上,城墙上,大秦的锐士身披黑铠,大秦的旗帜随风舞动,她这才想到了一种可能:或许,大燕已亡,虎狼秦师,已将她的故国变成了一朵镜中花。
连日奔走的疲累已将这个女人的身心彻底拖垮,当她的想象得到证实之后,她再也支撑不住,最终晕倒在了这座属于秦人的杰作之下,再也没有起身。
她的儿子也没有走得更远,王思野很快就被秦人抓住,充当壮丁,在马鞭和长剑的驱使下,赶赴原赵国地界,去修筑更为宏伟壮丽的长城。
……
高祖刘邦白蛇起义,以汉代秦,
王思野是幸运的,他在暮年之际熬到了停止修筑长城的时刻,来到了豫州颍川定居。
不幸的是,他似乎忘记了从前,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酒鬼,到死的时候,他都没有向人们提到过自己的母亲——他有意忘掉了童年。
王思野死的三天前,他喝的烂醉如泥,半梦半醒之间,径直翻进一个寡妇的窗子,在老寡妇的炕上,他似乎雄风再振,一边挺动着年迈的身躯,一边嘟哝着“这辈子要留种”之类的混话。
那天晚上,王五九看到那个寡妇是故意开窗的,但她事后在世人面前坚称是这个老流氓强着侮辱了她。
王思野在她身上留下的种子,竟真得在寡妇身上生根发芽,机缘巧合下,这个孽种竟真能成功得见于人世。
寡妇不愿意花钱养这个孽种,于是,大汉的颍川郡内,又多了个吃百家饭的野孩子。
……
王五九看着王思野和他的后代们逐渐长大,历经世事,生离死别。
令人唏嘘的是,无论是王思野还是其后代们,俱都穷困潦倒、声名狼藉、命途多舛,有穷书生、有假道士、有织席贩履之徒、也有吃喝嫖赌之辈。
真是,几辈子的霉运都让王家占了。
到了王二狗这辈,情形才略有好转,他在村中地主家做长工,为人憨实,总是比他的强盗老爹和几个染了赌瘾的叔伯弟兄强上许多。
王二狗在中年的时候娶了一房,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在妻子成功生产后,王二狗的脸色却像霜打的茄子一般。
“怎的是个女娃娃!”王二狗看着怀里这个朝他眨眼睛的女婴,心里阴郁,开始盘算着卖给哪家富户值当。
“轰隆!”
天空一声巨响,王二狗正要把这女婴抱出家门时,一道巨大无比的雷声把他吓回了院子。
“罢了罢了,就留你在家里吧,只是要当作男丁养,不然家里只会多一张吃饭的嘴!”
王二狗愤愤地把女婴放回了房间里的摇篮:“你以后就叫王盼娣吧!”
……
听到这声音,此时,端坐在烟云之上的王五九心里咯噔一声,张大了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