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几天的记忆融合,他终于接受了穿越的事实。
吃发黑的烧饼,又算的了什么?
前世在执行任务时,蜗牛、蚯蚓、蟑螂……只要能让人活下去的东西,什么没吃过?
当下最重要的是活下去。
没有金手指,没有系统。唯一让唐龙欣慰的是,他竟然多了两份农场的种子。小麦和玉米。
虽然每份种子只有大约一斤左右,但唐龙却明白这东西放在明末,比黄金还要珍贵。
若是放在没有战乱的年代,弄好了也能富可敌国。
放在明末乱世,或许是力挽狂澜的本钱。
记得农产的工人说,他们的小麦和玉米亩产能达到800—1000斤左右。
唐龙倒是觉得,别说一千斤,能种出亩产500斤,假以时日都能将黄台吉、李自成狠狠的按在地上摩擦。
得早点安顿下来,将种子种下去才行。
一斤左右的高产种子,最少得经过一两年时间,才能推广。
但是眼下,周围危机四伏,张献忠依然没有放弃对自己的追杀,他们突围时,因为太混乱还走错了方向。
原本计划去九江府,现在跑到了光州境内的清县,更要命的是,张献忠过几个月就会全面攻陷光州。
得了,还是早点离开这个鬼地方吧。
小命不保,有什么都是白塔。
“嗯!”
梁再兴没想到,小王爷如此开明,连忙点头,笑得露出一颗虎牙。
赶紧将烧饼给刘庆几个人送去。
“小王爷吃饱了吗?要是不够的话,都给他吧。”刘庆有些嫌弃的朝那一小块烧饼,眼神中带着鄙夷。
“刘侍卫,我已经吃饱了,你们大家都吃点吧,这一路,恐怕很难再找到粮食。”唐龙站起来,将最后一口烧饼塞入嘴里。
从襄阳出来,见多了生死,唐龙只希望大家都能平安的抵达九江府。
刘庆咧嘴笑道:“您吃饱了就好;兄弟们实在走不动了,也不想走了。小的斗胆跟小王爷借一样东西。”
噢……
唐龙眼神一愣,身为职业雇佣军的他,本能地嗅到刘庆释放出了危险的信号。
这是要背叛老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