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韩七(2 / 2)

远远的看到穿着官服的郑雄往玻璃厂的方向走来,直到近前。站出来一个领头的军官,问道。

“你是何人,来这玻璃厂有什么事。”

“本官惠民药局提领郑雄,这玻璃厂是我惠民药局的下属机构,我过来看看。”

听到是郑雄当面,四周的军人都肃然起敬,酒精消毒对军队来说已经成了常备物品,这段时间以来,不知道多少因为各种原因造成外伤感染的军人为此保住了命,所以郑雄的大名在一众军人的心里还是有点地位的。

听到对面的是郑雄,为首的军官神态中有些恭敬。

“原来是郑大人,不知可有凭信。”

这个倒是有点难办,自己的地盘一直是刷脸的,没谁会找自己要凭信,如今要凭信哪里有。

“凭信没带,要不你去里面叫几个人出来,都是认识我的。”

“那请大人稍等。”

回了一句,就有人去了里面。

“对了,还不知道将军名讳,陛下叫本官负责你们的钱粮,你们来了多少人,本官每月大概要付多少钱粮。”

“郑大人,将军一词在下可担不起,本官韩七,得蒙陛下隆恩,让我做了一名副千户,如今领了五个百户过来镇守,钱粮大概每人每月一石的粮食。”

朱元璋在占有江南地区后开始整编军队,规定每1个士兵组成1个“小旗”,5个小旗组成1个“总旗”,两个总旗组成1个百户,1个百户组成千户,5个千户设1指挥。

建立明朝后根据刘基的“军卫法”建议,各省设都指挥使统辖驻军,以下分设卫、所。每卫编制56人,设置指挥;卫下辖5个千户所,每所1112人,设千户;千户下辖1个百户所,每所112人,设百户;百户下辖2总旗;总旗下辖5小旗。

五百人的队伍,老朱也就随口按照宋朝的说法,以营代替了。

明初的军饷包括供给军士全家人的“月粮”和单独在军事行动时发放给军士本人的“行粮”,骑兵(马军的月粮定额是二石,普通军士的月粮定额是一石,有家室的发放盐二斤,无家室的发盐一斤,军马每日给豆三升,草料十五斤。被判戍边的罪犯(恩军视家人数量供给月粮,四口以上每月一石,三口以下每月六斗,没有家室的每月四斗。行粮是没有定额的,视作战、操备、修边、防秋等军事行动的行程计算支取。这些军饷折成白银就是明朝卫所兵的饷银,一直延续到明末为止,折合大概每月四五钱白银左右。

这个工资比郑雄发出去的工资都要少,惠民药局的平均工资都在五六百文。五百人的队伍还好,不是后面三千营的那种大营,每个月也就三百贯左右的支出,武官的工资也占了一部分,别看只是一个副千户,却也是正六品的武官了。这些以玻璃厂现阶段的利润是能支撑的起的,老朱肯定也对玻璃厂的利润有了解,没有为难郑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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