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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一直到1747年后的今天,内容太多太多了飘飘就没仔细看。
她不知道中间路西斯是否有过再次寻死的经历。
她也不知道路西斯写下“又活了”三个字该有多么绝望。
她只知道,不同的时空,有人求生不得,有人求死不能。
造化弄人。
总之,路西斯还活着。
不再翻看令人喘不过气的日记,飘飘打开抽屏。
一排三个抽屏,不是笔就是笔记本。
完全找不到一点关于匕首的线索。
书架上,以飘飘的身高,目光所及之处皆是儿童读物。
下面几层是儿童画册和儿童报刊。
稍稍抬头,上面几层都是童话故事书。
飘飘无奈扶额,这都什么跟什么。
找不到有用的东西,说不失望是假的。
不过不方,书架上还有东西。
书架最上面很高,飘飘需得站远了一些才能看到。
她踮起脚,手掌平放在额头上,皱着眉使劲往上瞅。
黑魔法!
她看到了!
但是太高了,她够不到qaq
飘飘刚刚搬好椅子准备踩上去,门外传来爪子挠门板的声音。
“嗷呜!”
飘飘,“……”这只傻狗绝对是来克她的。
飘飘只好把椅子放回去,然后去开门。
安德烈见到人咬着飘飘裙角就往下带,“嗷呜嗷呜~”遛我遛我~
路过客厅,路西斯正在厨房杀兔子。
兔子被拨了毛,开水水秃噜的全身通红,路西斯面无表情手起刀落。
“啪!”
剁掉一只兔子头。
飘飘莫名一抖,加快步子跟着安德烈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