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离得远了,看不大清楚。
然而,张志成却知道,皇帝规定必须在道路两侧,各栽种五行树木。
勤劳而聪慧的百姓,就选择了果树。
果树……
善良而朴素的百姓,这是在为将来可能有的饥荒做准备啊!
一场天灾。
从不知饥荒为何物的明人,开始了节俭……
身为锦衣卫,世代都是吃皇粮的。
张志成怎么不知道——自从大明洪武太祖立国以来,就不曾有过大规模的灾荒!
甚至,每每地方遭灾,朱家皇帝们,总是要开仓放粮。
这可不是施粥!
而是细米白面的发粮食!
很多时候,还直接按照户数、人口赠送,每丁能够领了数石粮食之多!
大明立国近两百八十年,前两百六十年,都不知饥荒为何物。
民间奢靡之风盛行。
甚至,很多小百姓死后,都要用青砖裹墓!
三代勤劳之家,甚至能够穿得起丝绸!
大明更是直接规定了法律——除了商人不准穿丝绸外,黔首百姓,都是不禁止的。
“唉!”
张志成叹息一声。
一场天灾,神州满目疮痍啊!
“昔年,我尚幼之时,阿耶做的是锦衣缇骑的差事。
有一回,阿耶做了私活归家,赚了五两银子的外快。
他一边吃酒,一边与我说笑。
言:此次办事,却是一馋嘴鬼犯了事,却正好为家里挣了一座房子。
那厮想吃牛肉,集市上恰恰连续三天,都不见病牛屠宰。
这厮遂给自家牛犊喂了一截铁钉,结果,被官府胥吏看出了毛病,连人带牛,全给扣了。
因为我家是道门之后,那家人就特意托人请了我家阿耶,让我阿耶想想办法。
我阿耶就用小手段,取出了钉子,让他免予刑罚。
这件事,官府也是知道的。
毕竟,县官也不想因为一个耕牛,就真的打了一百棍。
那是会死人的……”
宰杀耕牛,之前朝代都是重刑。
例外的是宋明两代,因为经济繁荣,社会富庶,这个刑罚,就不适合了。
《宋刑统》:
“诸故杀官私牛者,徒一年半”、“主自杀牛马者,徒一年。”
南宋时期,经济总量是比不上北宋的,因此刑罚变得更重:
“诸故杀官私马牛徒三年”。
即便是致伤致残,只要影响了正常使用,一律按杀死罪对待。
如果杀死自家养的牛,则要劳动改造一年半,一下子比北宋多出了半年。
到了明代,社会发展成为封建时代的顶峰,宰杀耕牛的处罚,也就变轻了。
《大明律》:
“故意杀死他人马牛的,杖七十,徒一年半;
私宰自己马牛的,杖一百。
耕牛伤病死亡的,不报官府,私自开剥,笞四十。”
黄得功哈哈一笑:
“这位老兄,倒是与我一般嘴馋。
想当年,我年幼时,一样偷偷将母亲酿的酒,给全喝光了。
张爵爷你还不知道,我自幼父亲没得早。
母亲就靠酿酒,维持家业。
老娘看到我吃光了酒,恨不得捶我一顿。
咱第二天就掂着刀子,上阵砍了两个东虏,整整换回五十两赏银。
那时,某才十二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