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4章 法家?不!人家是带着剑的规则制定者(2 / 2)

但是——

这就是屁话!

陈奇瑜怎么不明白,统一华夏的始皇帝,用的是法家!

那时候,儒门……

也就是给人吹唢呐办丧事的小啰啰。

还一统天下……

儒门统个屁啊!

那是法家!

莫说雄才大略的始皇帝了,就连山东六国,也不曾将儒门放在了庙堂之上!

甚至,就连最弱小的卫国,都不曾真正青睐过儒家!

便是儒门的故乡鲁国,也不过是短暂使用孔子罢了。

短短时间之后,至圣先师,就不得不背井离乡了……

一统天下,解决华夏乱世……

可跟儒门不沾边!

只不过秦二世而亡,带来的影响太大了!

一统天下的刘家皇帝,眼见民生凋敝。

于是,刘家初期的皇帝们,只好转为了老庄之学,推行无为而治。

以恢复民生。

到了武帝时期,国家实力恢复,就转为再行法家了!

只不过,因为秦朝二世而亡的缘故,汉武帝将法家换了一层皮——

“儒皮法骨!”

明面上是“独尊儒术”,实际上,儒家就是一个幌子。

给“以免学习了秦朝,导致二世而亡”套了一个免骂外壳罢了。

真正的帝王之学,依旧是法家!

只不过,套了儒生的皮罢了。

儒皮法骨,才是真正的两汉朝堂法典!

简单来说,就是脸厚心黑。

帝王之术,从来都不是什么儒门!

法家,才是真正的帝王显学。

而法家……

法家简单来说,就是——有仇报仇!

你敢打我一拳,我就杀你全家!

呃!

不对!

那是小百姓。

到了国家层次,又是另一种情况了——

你敢打我一拳,我就夺你三县!

你敢给我一刀,我就抢你皇宫!

这就是国家层面的“武”!

只不过,两人斗殴、互相残杀,只能叫“武”。

小团体互斗,那就叫武林“比武”。

而到了国家层面,这就叫“法”了。

这就是为什么执行法律的人,叫“执法”的原因。

手持武器,施行国家“武力”的人,不叫执法,叫什么?

何为法?

你敢杀我一民,我就灭你一国!

这就叫法!

这是国家层面的法。

汉武帝定下的国策,就是这么一个缝合怪。

可从来都不是什么单纯的儒门!

他用的是公羊儒的领袖人物——董仲舒!

至于公羊儒……

那可是最早将法家融入自身的门派。

甚至,可以说是法家披了儒门的皮罢了。

(毕竟,以调停人身份混迹武林,难免被人敲闷棍。

还是儒家好……)

公羊儒有一个三大核心,叫——

“大一统、大居正、大复仇。”

看看——

完全就是法家的那一套!

要知道,法家不就是最早的“武林帮派调停人”么……

如果说墨家弟子拿着三千清锋长剑,游走各国,敲诈弱小国度……

真当人家“兼爱非攻”,都不要打仗以和为贵啊!

胡姬儿扯!

墨家到了后期,可是拥有带甲之士数万之众啊!

(还是霉子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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