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田地,历来都是归属皇帝所有的。
先秦时期,就有这样的规定“山林河泽,皆归君有。”
就算是在后世,这样的田地也存在,大的叫做“国家农林牧场”、小的叫“村小组集体所有田”,一样没有包产到户!
(这一点,若是书友有亲朋在村大队做事,稍微问一句,就会清晰的明白!)
土地会荒芜吗?
只要缴纳赋税之后,还有剩余,勤劳的华夏百姓,就不会让土地抛荒!
因此,这种隶属于国家专有的土地,租赁给了需求土地的百姓们耕作。
有专门机构,按照一亩地三分银子的比例,征收银钱。
然后转交给拨付所有人,也就是宗室、勋贵。
因为土地的特殊性,这个征收比例,在三十税一的大明,是很重的!
当然,比起军屯田地的过半税率来说,却又低了很多了。
按理说,这个拨付,与文官是无关的——因为这类土地,属于特殊性质,归属皇帝私有,租金直接充入专项收支。
户部是无权收税的!
好了,解释清楚了藩田、养赡田的土地来源,就会发现一个很明显的问题——与士人记载不符!
难道是有人在黑?
为啥明明白白的有条规可查,他们要黑这项制度呢?
至于为什么会被黑了几百年——仔细考虑一番这事伤害了谁的利益,就会明白了。
最简单的一个道理:
比如军屯田,官方规定税率在六成以上!
若是有人在官面上,给土地改变性质,变成民户所有——则为三十税一!
这可是实打实的减税了啊!
想屁吃!
政策漏洞而已……
他们会将税收到自己家,然后只给朝廷交更改后的税赋。
底下的泥腿子,照样按照六成来交,到了侵吞土地者这里,变成了给国家缴纳三十税一……
这是多少的利润?
若是再将这些土地,挂靠士绅名下呢?
变得更离奇了——他们一个子都不用交!
因为朝廷对士绅有免税田!
秀才80亩,免除自身差役;举人再加400亩,免除自身加户内2丁差役;进士再加2000亩,免除自身及户内四丁差役。
当了官之后,视品阶高低,还有附加。
就算是没当官,举人也可以再加1200亩,进士,最高可免除3350亩!
这简直是天大的漏洞啊!
人家能不鲸吞土地?
为了利益最大化,最低级的一个操作,就是侵吞军屯田、宗藩养赡田!
举几个例子吧!
明末时期,无锡有个家族,姓邹。
在嘉靖时,当家人叫邹望。
那时候,邹家有田三十万亩,仆人三千,庄园四十座,收租的账簿编号,从001一直排到了600。
这是巅峰时期吗?
不是!
后来,邹家单单每年的田租收入,就高达三十万两白银!
就这,还不算商铺等其他营收!
然而,在时人的记载中,邹家仅仅只是一个二流家族,连无锡的顶尖都算不上!
这是不在官场混的豪门!
官场的士林人物呢?
比如徐阶,单单他个人名下的田产,高达六万亩!
徐家有田地40万亩!
庸户不下万人!
甚至还有一个织工上千人之多的大型纺织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