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
在姐夫林平的金钱攻势和权力攻势下,李景甜和其约法三章。
其一、新公司的资金动用和各种方案制定,林平有知情权!但不能干涉。
其二、这公司的新员工,她有权利自行任免。
其三,包吃包住,年薪不能低于百万!
好家伙!这也就是你李景甜敢蹬鼻子上脸,中间加条件啊。
你要换了任何一个人,大富豪老板找到你,给你一个公司当总裁。
你就可劲儿偷着乐吧,谁还敢叫条件?
你听听要年薪百万,这是人说得出来的话吗?
当然了!林平作为她的姐夫,反正所有一切都是他们一家人的事情,别人也干预不了是吧?
所以不出意外的是,林平直接答应了下来!
他也只有一个条件,按照规矩,新公司他可以不去干涉!但新公司的安保工作,还是得交给总公司。
言下之意,我不仅给你年薪百万,包吃包住,我还给你配车、配保镖如何?
李景甜可不是姐姐李芸汐,要什么人身自由,身边跟着保镖不自在!
对她而言,在一路上山见识到了这些种种安保严密防守的百花城,李景甜总算是见识了顶级富豪们的生活是什么样了。
她求之不得有豪车接送,再配上保镖,这样才能衬托自己新公司总裁的身份不是?
所以……
双方之间的协议,也算是正式通过了!
李景甜那是一个人开着宝马车来找姐夫林平,为大卫先生说和,为双方二次合作打基础。
结果……
回去的时候,宝马车留在了百花城,自己坐上了迈巴赫。
一共三辆车,12个保镖护送,浩浩荡荡回“天下第一鲜”去了。
这一次回来,除了告诉大卫先生,你交代的最后一个任务我完成了之外,其次就是辞职不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