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现在,躺在柔软的,用丝绸制作的床铺上,嘴里喝着皇城冰室里贮藏的冰饮,身边还有一位秀色可餐的少女在给自己捏脚,这小日子过得,别提有多舒适了。
最重要的是,整个皇宫内,就自己一个宗室,终于不用像以前那样拘谨了,依稀记得刚来这个世界那会,锦衣玉食的好日子确实有,但那时候自己无论干什么都会有一个类似于“老师”的老头看着自己的言行举止,说是教导皇嗣的行为举止是否得体,但实际上呢,和监视差不了多少,当然被“监视”的并不只有自己一个,自己的哥哥弟弟,姐姐妹妹,甚至自家那当了十几年太子的老爹都在这种“监视”之下,封建王朝的皇权统治可见一斑。
而现在呢,自己那位皇帝爷爷去了四川,太子老爹还在灵武,方眼整个长安城还能有谁能压着自己。
“嗯~”
按完了脚,李倓舒适的伸了个懒腰,由于少女距离自己并不远,所以鼻尖还能闻到少女身上特有的体香。
说来也怪,自从那一日,这位名叫“春水”的少女按照自己的要求,登上高台,在混乱的厮杀中弹奏了一曲《秦王破阵乐》后,本以为这小姑娘会趁乱出了皇宫去寻自己的家人,但让李倓没想到的是,对方居然就赖着不走了。
后来一问才晓得,原来是和自己婶婶走散了,奥,俗套的故事情节……
就那样吧,没有一点心意,但看在其样貌长得还不错的份上,留在身边当个丫鬟,养养眼,嗯,其实当个吉祥物也不错,毕竟小姑娘琴弹得不错,鼓瑟笙箫也多多少少会上一点,也不算累赘,没事了还能给自己按按脚。
“殿下,需要奴婢伺候更衣吗?”
“不用了不用了,这个我自己来就行,对了,一会帮我叫一下门口那俩。”
将春水小姑娘顺手打发走,李倓取出来自己那天攻入长安时所穿的那套甲胄,上面残留着一些刀痕和血迹,但李倓却毫不在意的将其披在了身上,毕竟,待会要去军营,虽然他在那些士兵中的声望已经很高了,但穿上这套做做样子,总是没有坏处的。
毕竟,城外军营中的那支军队,不出意外的话,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是自己的基本盘,多刷一刷声望,把枪杆子紧紧握在手心,也更踏实一些。
记得,李富盛前些天找自己聊过,长安一战下来,现在算是成功收尾了,只要再将这支军队进行整编重组,那么,甭管里面的士卒以前是溃兵还是山匪又或者是心气高高的边军,其素质,其内核,都将提升一大截,得到一种升华。
更重要的是,他们会记住一个人,会记住他这位建宁王。
因为是他,带着他们,在叛军手中夺回了长安,守住了最后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