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专利权纠纷(2 / 2)

实在没有办法了,江慕雪只好给任冬打了个电话:“任总,我在京州大学心血管病研究院离职的时候遇上了点麻烦”

任冬接到电话后,没有过多等待,直接去冬箐律师事务所把洪强接上‘

随即赶到京州大学心血管病研究院。

“江博士,这是我们公司的行政律师洪强,你把事情经过再给他说一遍。”任冬给二人互相介绍道。

洪强边听边记,听完全部的经过后,他在手上的笔记本上圈了几个圈,又拿起江慕雪签的合同从头到尾翻了一遍。

随后他收起合同,脸色凝重的道:

“江博士,现在的情况对您很不利,如果您选择离职,很难继续拥有新药的专利权。”

看到任冬和江慕雪的不解,洪强继续解释道:“按照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定,执行所在单位的研发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被称为职务发明创造。”

洪强叹了口气,说道:“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只能属于该单位,并且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江慕雪没想到洪强会给出这样的答案,忍不住道:“可是我们合同上规定了,单位和我们研究团队各占5%的新药的专利权。”

洪强叹了口气,再一次打开合同,及其耐心的解释着。

“江博士,您自己看这条,合同产生效力的前提是,您依旧在心血管病研究院任职,您如果自愿离职之后,就会视同放弃在心血管研究所的药品专利权,这就是我们现在很被动的原因。”

“这不就是流氓合同么!”

江慕雪看着自己签的合同上最后的条款,气的浑身抖动。

她怎么也没想到,诺大的心血管病研究院居然会在合同上给她埋了坑。

任冬拍了拍她的肩膀以示安慰,随即又问道:“洪律师,法律上对专利权的保护是不是倾向于单位一方?”

“任总,法律的确就是这么规定的。”洪强点了点头,他也感到有些遗憾:“江博士签的合同是有问题的,但同样是具备法律效益的。如果打官司的,我们的胜算不大,现在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合同里还有其他的问题么?”

任冬感到了一丝头疼,龙国对专利权的保护极为严格,这本来是好事,可是此时确实给他们带来了麻烦。

“任总,有一项法律规定我必须给您提醒一下。”

洪强想了想,一拍大腿,急忙向前凑了个身子道。

“国家为了保护原单位的合法利益,规定发明人在从原单位离职之后,1年内作出的与原单位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的权利,依旧是强制性规定归属于原单位。”

此话一出,江慕雪更是有些错愕。

“你的意思只要我离职一年内依旧从事心血管病研究方向,所研发的药物专利,研究所都可以拿到专利权?”

“是的,法院在判定时主要是看研发药品的相关性。任总,如果江博士到我们新医药公司上班,最好一年内不要开发心血管方面的新药。”

洪强提醒道,专利权纠纷法院判定的标准都很清楚,在这里没有任何空子可钻。

任冬听到这句话眉头一皱。

按照洪强的说法,江慕雪从心血管病研究院辞职后,在自己这了研发出的新药,心血管病研究院都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抢走药物专利权?

这怎么行!

任冬当时的火气就上来了。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