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雷
(十二
红的、绿的、蓝的、白的、紫的,一道道闪电划过天空,照亮在暴风中来回晃动的营帐。天上的云很厚,厚到遮住了所有星星的光亮。四下里暗得伸手不见五指
,只有在每一道闪电落下的瞬间,天地间都会骤然亮一亮,待到霎那间的光芒散尽,一切又沉入墨一般的黑暗中,无边无际。
“去,把格根将军请来!”右丞相伯颜从一堆战报中抬起头,大声向外边吩咐道。一道闪电恰巧在此刻把天空照亮,映得他的脸青黝黝的,宛如刚睡醒的恶鬼。
“是!”亲卫答应一声,小跑着去召唤下万户格根。蒙古人名字少,翻来覆去就是那么几个。但侍卫们绝对不会弄错伯颜希望见的是哪个格根。那个薛粮格部的小子最近在伯颜面前炙手可热,风头已经把诺敏等世袭的武将都压过了。
诺敏又在陈吊眼手中灾了跟头,这是昨天送李治亭等人走后,伯颜收到的最新消息。也是他召唤格根的原因,如今,一场针对南方的布置已经展开,伯颜不愿意两淮再出现其他变数。
片刻后,满身是水的格根出现在军帐里。外边的雨很大,他的蓑衣根本挡不住这么大的雨水,百十步的距离,布袍子已经湿得贴在了身上。这下更显得他身材匀称,一条条有棱有角的肌肉块从衣衫下透出来,几乎涨破洗得发白的征袍。
“去,给格根将军取一套新绸袍子来!”伯颜推开身边的公文,大笑着站了起来。眼前的青年将军就如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虽然外表粗陋,在行家眼里却处处透着与众不同的光泽。每当看到他,伯颜就想起自己少年时与忽必烈初次相逢的时候。那时候自己亦是如此朴实,如此不拘小节。是忽必烈慧眼挖掘出自己,从此君臣二人在这世界上书写了一段传奇故事。
格根身上,唯一和自己不同的就是血统。自己出身于高贵的巴邻氏,而格根出身于一个草原与雪域相交处的小部落。
“不知大帅唤末将前来,有何吩咐?”在侍卫的帮助下脱掉了蓑衣,格根冲着躬身施礼,然后低声问道。
“诺敏又输给陈吊眼了,损兵三千。再这样下去,本帅给他的五万人马就丢尽了!”伯颜笑着,递过几份机密战报,“如今,两淮大乱,我想看看你有没有什么好办法?”
格根愣了愣,接过战报,在灯下一份份翻看起来。水滴顺着他的袍子角流下,一会儿就把地毯润湿了一大片。伯颜的侍卫很不满,走上前想请格根先换了袍子再看战报,却被伯颜用手势拦住了。一个好统帅要的就是这份对战争的痴迷,舒适的地毯与华贵的征袍影响不了战争走向,而主帅在战局投入程度,却直接关系到战争的胜负。
一字不落地翻了两遍,格根放下了战报,快步走到伯颜的帅案后。那里挂着一份新绘好的羊皮地图,地图上,敌我双方位置、攻击迂回的路线和方向,标识得清清楚楚。在淮南东路靠近六合附近,接连打了几个红叉,其中有两个力透纸背,显然是伯颜带着怒火打上去的。
格根以大拇指和食指为尺,在几个红叉之间量了量,又估算了一下陈吊眼部与诺敏所部人马之间的距离,沉吟片刻后,摇着头发出几声苦笑。
“来,先换了战袍,别着了凉。你可是咱们蒙古军中唯一还穿布袍的将军了!”伯颜亦摇了摇头,不问格根对策,而是将话题扯到了他处。
“谢丞相赐袍!”格根施礼,接过丞相亲卫递过来的绸袍。地道的苏绸贴在皮肤上有一种非常细腻的感觉,很舒服。随着帐外吹进来的风,衣角前后飘摆,居然把一个沙场武将衬托得身上生出了几份儒雅气。
“这,这可比我那棉袍子凉快多了,也干爽多了!”格根用大手摸着自己的袖口说道。他族里穷,人又清廉,数年来征战所得大部分送回了部落,所以手头一直没什么积蓄,无钱享受南方汉人的奢侈品。这倒让他在诸多豪门出身的将领中显得与众不同,少了几分浮华,多了几分沉稳。
“绸缎这东西,在咱们草原上穿,又滑又凉,绝对没棉和毛来得实在。在大江两岸,却是最适合不过,干爽透气!不同的东西,就要用在不同的地方。用人么,也要量其才,取其长而避其短!”伯颜笑呵呵地说道,如不是满帐篷的兵戈之气衬托着,光看神情,真的像一个老人跟自己的子侄辈在唠家常。
“丞相说的极是,格根受教了!”下万户格根无端红着脸,讪讪地答。数日前他曾献计,劝伯颜以重兵先击溃陈吊眼以稳定后方。伯颜采纳了他的计策,却不肯让他领军,而是让上万户诺敏带兵前往。这让格根觉得很不公平,私下里也没少抱怨伯颜处事不公。听今天伯颜关于“丝绸使用地点的”的评论,格根知道,自己那些牢骚话已经被人添油加醋报告给丞相大人了。
正在忐忑不安间,又听见伯颜笑着问道:“若是我派你去替代诺敏,你能快速剿灭陈吊眼么?”
听了这话,格根的心猛地一跳。本能地想大声说一句“末将愿往!”
可话到了嘴边,又被理智强压了回肚子。伯颜为什么不派自己而派诺敏领军,其中原因格根也很清楚。统领五个万人队,需要主将有足够的人望,否则无法让大军步调一致。而人望方面,正是他自己所欠缺的。以他低微的出身和官职,绝对指挥不了塔赖等血统高贵的老将,弄不好,没等跟陈吊眼交手,自己人内部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如果现在我派你把诺敏换回来,你能保证我的后路不出闪失么?”伯颜见格根半晌不说话,知道他已经明白了自己当初的用心,换了个方式问道。
“丞相恕末将无能!”格根红着脸,后退了半步,说道。
“唉!当初虽然你一再提醒,本帅还是小看了陈吊眼!”伯颜长叹了一声,说道。内心深处,他现在也很后悔当初派诺敏领军前往的决定。如不是这个不知深浅的家伙被陈吊眼耍得团团转,自己摆在江畔的两路大军也不至于处境如此尴尬。
但现在的蒙古军不是当年成吉思汗时代的蒙古军,那时候整个蒙古族是在高速扩张时代,兵越打越多,地盘越打越大,无论你出身哪一个部落,只要善战,就可成为独当一面的大将。而现在,蒙古族的积蓄了几百年的力量已经用到了极限,东西方的大汗们已经断绝了联系。随着扩张的速度放慢,一些部族内部的痼疾也跟着显现出来。管理一个国家与管理一个部落不同,其人才选拔不应该依照血统而应该依照才干。大元朝却恰恰做不到这一点,在这个快速崛起的国家中,几乎保留着部落的所有陋习。
作为大元右丞相,伯颜深知大元朝现在人才日益凋零的状况和用人过分注重血统不无关系。朝廷没有宋朝那样规模宏大的科举制度,立国以来时断时续的几次科举,都是针对蒙古贵胄子弟的。作为培养军官的怯薛制度,也是豪门大族的专利。像格根这样小族出身的人无缘涉身期间,自然也无法快速被人赏识提拔起来。
但伯颜对这种恶习根本无能为力,说实话,除了忽必烈汗之外,其任何人都无法违背传统,否则必然被习惯的力量碾得粉身碎骨。所以,在明知道格根比诺敏更适合领兵迎战陈吊眼的情况下,他只能向传统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