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及人生性命安全的情况下的绝大多数行为都属于无罪行为。
二,非威逼利诱、故意诱导情况下的任何自愿性行为,绝大多数可视为无罪行为。
三,六岁以下,无责任能力幼崽所有一切行径可视为无罪,若有相关罪责,可推究其父母。
之所以会弄出这三点要求,主要是因为,他们两个人都觉得,很多事情的矛盾点都在于这三方面。
单纯杀人,很多人都会觉得杀人者有罪,这一点都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可是如果是自杀,牵连其他人受到了伤害,就不知道怎么办了。
如果那个自杀者再有一些合乎情理的,大家都比较同情的悲惨经历,那么,说不定还能捐款捐物。
所以,不损害他人利益及生命性命安全的情况下无罪这一点就相当的重要了。
你自杀,或者说不论想干什么事情都可以,但是,你不能在别人的房子里面自杀,你做的事情不能影响到其他人。
这一点虽然看似不近人情,但其实是相当的符合法的标准的。
人人都讲情的话,法就不能够叫法了,直接叫人情多好。
还有,低于六岁的幼崽行为视为无罪,但可追究其父母这一点也是相当重要的一个条例。
因为六岁之前,幼崽的很多行径都可以归咎于其父母身上,但凡只要不是带着记忆重生的那种,言辞行径绝对会受到父母影响。
所以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追究其父母责任,自然也不算什么过错。
当然了,这三条其实只是最为粗略的一个基本准则,下面肯定还是会有很多其他的细则的。
这些就不是季越管的了,都是胡海这几十万年来自己慢慢琢磨出来的。
虽然不能百分百的保证一定没有任何不好的地方,但的确已经算是相当完善的了。
毕竟,没有哪个人会专门研究法研究几十万年的。
感兴趣的活不了那么久,不感兴趣的根本就不会想这东西。
胡海只是个例外!
相关律令刚刚推出的前一段时间,那天下,真的是雷声霹雳,不知多少人死伤。
相比较而言,修行者的死伤反倒还在少数,更多的还是凡人的死伤。
修行者当中,基本也就是伪君子以及那些魔修容易遭受惩罚,其他大多数的正统修士,其实都还是蛮在意自身因果的,所以很少造下杀戮,更多的不过只是闭关苦修以及红尘历练。
凡人的话,普通老百姓的确是没死多少,毕竟对于绝大多数的普通老百姓而言,他们是想犯法也没有犯法的时间和能力。
可是有权有势的死的就多了。
最离谱的在于,竟然有几个国家的皇族,连带着官员全都死的干干净净,国家内部更是直接混乱了起来。
不过相比较于最终结果,过程的这些损失只能算是阵痛,过去了自然前途一片光明。